Ⅰ 工伤没评上级,但是脸上和两只手臂都留疤了,公司就不用赔偿了吗
工伤没伤残等级,没有后续的伤残补助金
之前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正常按月支付
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Ⅱ 脸部受伤留下疤痕工伤怎么赔
法律分析:工伤面部留疤赔偿标准要以两平方厘米为分界线。如果面部留疤没有达到两平方厘米的不需要进行伤残评定,只要按照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即可。如果达到了两平方厘米,则要进行等级的鉴定。如果被确定为是九级或者是十级的伤残的情况,除了享受工伤和医疗保险以外,受伤职工还可以到医院进行治疗,职工所在单位是不可以对患者有开除的行为的,并且还应该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被认定为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在这个过程当中,本人的工资和奖金还是要照常发放,如果是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本人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而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将这种工伤补助打到自己的卡里面,此时劳动关系就算结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