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软组织挫伤该怎样定义或界定
软组织挫伤该怎样定义或者界定?软组织挫伤一般是受外来的机构应力的作用,当达到一定的强度而诱发损伤,产生症状的。常见病因为:殴打、撞击、跌扑伤等。简单的说,直接的暴力殴打是造成软组织挫伤的一个重要原因。前段时间曾有大连女孩吴某夜半被一男子无故拳拳爆头,脚脚踢头,致脸部软组织挫伤。
我们大家可能关心软组织挫伤在法律上的意义,也就是说软组织挫伤能够鉴定为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呢?伤情鉴定结论对是否构成犯罪,具有相当重要意义。一般而言,伤情达到轻伤程度,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依法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伤情达到重伤程度的,依法应当处以袭禅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拍辩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依法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伤情达到轻微伤程度的,依法不构成犯罪,仅仅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可被处以拘留或者罚款。伤情鉴定结论不同,处罚结果“天上人间”。
伤害部位、后果不同,损伤程度分级就不同。依据国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软组织挫伤位于头部,造成脑挫裂伤,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依法可能鉴定为重伤二级。仅具有脑挫裂伤而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依法可能鉴定为轻伤一级。当然,如果仅仅只有“面部软组织创”,无其他损伤的,依法可能鉴定为轻微伤。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击打人头部,造成脑挫伤,并伴神经症,依法构重伤;仅有脑挫伤,依法构轻伤;只有面部创,鉴定轻微伤;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一看到软组织这三个字就不需看下文,就知道叫人心疼心恨的事,本来是想忘记这世界之迷(谜),但良心总在左右自己,关心国家大事很多是从小事反馈而来,讨论来讨论去总是得把嘴通过笔通过网发泄一番。昨晚我三点还没睡就是看了日本的永不松动螺丝,中国无法制造有实物图片也袭袭无法访制,在评论区那场面口水战绝不亚于科学家攻关的精神,这其中很多是这方面专业人才的论述。讲事不讲人,讲技术不争对国与国,这是所有人必须要做到的!有实力才是硬道理!有道理又虚心实意展示功夫。这才是人生追求的境界。
软组织指人体的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肌腱、韧带、关节囊、滑膜囊,神经、血管等,可以说身体的软组织像是神经组织一样,人体受伤就会破坏软组织,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以说是软组织的写照。
在运动过程中,葡萄糖在转化成ATP的过程中会产生乳酸,血液和肌肉中含有少量的乳酸,当剧烈运动过程,乳酸在肌肉与血液中堆积,肌肉就会感到疲劳,人体通过休息能过及时排出乳酸堆积,这是因为肌肉的氧化代谢过程,为身体维持运动,无氧运动消耗能量巨大,所以当运动达到一定强度,肌肉就会产生疲劳状态,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缓解乳酸的堆积。
有效的无氧运动,研究发现,通过无氧运动可以提高机体的肌肉力量、爆发力、增加肌肉体积,提高运动速度。
所以身体不要过激运动,以免伤及身体,在运动前提下需要热身。
以上是我的认识,希望能帮助你。
对此问题,大连某某医院最:有权威界定!
大连甘井子区权威发布软组织
除了骨头,其他应该都是软组织!
❷ 软组织损伤法医鉴定是什么伤
软组织损伤一般来讲是属于轻伤软组织的损伤,包括挫伤,包括撕裂伤。对于挫伤积极休息就可以了,有可能会导致局部的肿胀以及疼痛,但是3到4天的时间就能够恢复得比较好了。但是对于撕裂伤一般来讲需要进行清创缝合的,还要预防破伤风梭菌感染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腊茄刑法》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轮凳察法》第三条:鉴定损伤程粗敏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❸ 面目受伤属于什么伤
面部受伤有可能属于重伤,也可能属于轻伤,也有可能属于轻微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面部、耳廓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着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❹ 脸部多处软组织骨折能算轻伤吗
脸部多处软组织唯基骨折不算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标准: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槐改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铅山判损。
❺ 软组织损伤在派出所鉴定属于什么伤
软组织损伤,一般会是轻微伤。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丛裤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伤情鉴定提供依据。
即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才能为申请人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申请人据此可以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自己的诉求。
司法实践中,轻伤为刑事案件最低立案标准,轻伤案件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有条件的和解。
派出所是没有资质做伤情鉴定的,而软组织损伤太笼统,通常是指比轻伤还低很多的轻微伤,公安机关多做治安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