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受伤之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湖北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试行)》(2019):
2.伤残鉴定时机
伤残等级的鉴定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导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即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除涉及刑事责任外,委托人要求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且当事各方均同意的,可在伤者出院后进行伤残评定,但须书面告知其鉴定意见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2.1建议在受伤后或伤后30-90日以后进行鉴定的损伤类型: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1/3(不含脊髓损伤);其他不涉及功能障碍、未构成伤残等级的损伤等。
2.2建议在受伤后90-180日以后进行鉴定的损伤类型:未行手术的肢体骨折;肢体骨折行开放复位内固定术(愈合趋势良好,未出现骨折延迟愈合、骨髓炎、骨不连等并发症);非稳定性骨盆骨折;面部及体表软组织损伤后瘢痕;肢体运动功能障碍(不含神经源性损伤);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且病情稳定。
2.3建议在受伤后180-270日以后进行鉴定的损伤类型:色素沉着;颅脑损伤或中枢神经损伤后遗智力缺损、精神障碍、持续植物生存状态、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等;周围神经损伤;脊髓损伤导致四肢瘫、截瘫、大小便失禁等;严重肢体软组织损伤影响肢体功能;脊柱损伤遗有功能障碍;骨折畸形愈合;重度烧伤;性功能障碍;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心功能不全;累及肢体大关节的骨折且明显影响肢体运动功能的;其他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2.4建议在受伤后270-360日以后进行鉴定的损伤类型:肢体长骨骨折并发骨髓炎,外伤性癫痫,骨不连。
2.5国家有相关技术要求者,应严格按规定进行。
⑵ 您好,我想请问车祸造成的面部毁容,伤情鉴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做
鉴定一般伤后病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对于影响容貌的一般伤后90日进行鉴定。
⑶ 工伤脸上留疤多长时间能伤残鉴定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一般来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⑷ 面部留疤毁容伤残鉴定标准
面部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陆哪颤面部留疤毁容伤残鉴定标准
1、面部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早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毁容是不是伤残
毁容缓历属于伤残,具体伤残等级需到权威机构鉴定。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⑸ 受伤多久后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至少要三个月的医疗期之后才能进行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⑹ 脸部伤残鉴定一般多久可以鉴定
1、伤残鉴定一般出院后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2、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手猜庆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6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兆凯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5.10.2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毕握积<5%,但≥1%。
⑺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是几个月后做啊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符合上面条件即可以做鉴定,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终结时间》网页链接也仅仅是作为参考。
⑻ 脸部疤痕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脸部疤痕直接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十级评定规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2、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评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医疗事故伤残评定》
【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s(毫秒),矫正视力<0.6,视野半径<50°。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伤残鉴定标准
⑼ 脸上的伤疤要达到多大,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十级评定规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液神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2、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标准规定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9)面部毁容缝针多久能做伤残鉴定扩展阅读:
伤残鉴定时的注意事项:判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掘埋并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伤残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⑽ 脸上多大伤口才能做伤残鉴定
定轻伤标准a)面部单创口或者瘢痕度4.5cm;创口或者瘢痕度累计6.0cm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度1.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