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脸上有疤痕
面部疤痕多是由于烧伤、外伤引起的,也有少数人是由于做了某些面部手术后留下的疤痕。面部疤痕修复在疤痕处于成熟期后才能考虑进行,在疤痕形成之初的3—6个月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一些非手术的预防工作,如局部加压疗法、外敷疤痕软化药物等,尽量把疤痕对肌肤的伤害降至最低。疤痕成熟稳定之后,过药物治疗已起不到什么效果,手术治疗是最好的选择。
2. 面部毁容鉴定
从法律的角度上面部毁容鉴定标准如下:
6. 2. 1. 1 重度 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a) 眉毛缺失; b) 双睑外翻或缺失; c) 外耳缺失; d) 鼻缺失; e) 上下唇外翻、缺失或小口畸形; f) 颈颏粘连。
6. 2. 1. 2 中度 具有下述六项中三项者: a) 眉毛部分缺失; b) 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c) 耳廓部分缺失; d) 鼻部分缺失; e) 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 颈部瘢痕畸形。
6. 2. 1. 3 轻度含中度畸形六项中二项者。
6. 2. 2 面部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6. 2. 2. 1 轻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4。
6. 2. 2. 2 重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2。
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三级
l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 ≥2/3并有中度毁容
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六级
1.面部重度异物 色素沉着或脱失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七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 30%
5.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6.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八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3.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1cm2的瘢痕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1%
根据您说的情况,肯定是能够得到赔偿的情况,但是具体状况未看到,所以您可以根据上文自己对照研究。
3. 考教师资格证体检面部有不明显的疤痕能过么
教师资格证体检时,面部如果有不明显的疤痕,应该能够通过。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仪表仪容这个项目中,如果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的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会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人,不颁发给教师资格证。
4. 如何去除脸上的瘢痕
瘢痕 Q 1、请简单介绍一下瘢痕及瘢痕的修整? N:许多因素可影响瘢痕的严重性,包括伤口的大小和严重性、局部的血运以及皮肤的厚度和肤色。瘢痕形成与所受创伤以及你身体的愈合能力关系极为密切,当然外科医生的手术技巧对瘢痕形成也起着同样重要的影响。整形外科医师可以通过注射和涂抹类固醇类药物的方法使一个瘢痕改善,不那么显着,或者通过手术进行修整,但没有一个办法可以完全去除瘢痕。在下文中你会对瘢痕治疗所用的手术以及可以达到的手术效果作进一步的了解,当然如果你仍有不清楚的问题,可直接找范博士进行咨询。 Q 2、什么情况下适宜做瘢痕修整手术? N:许多瘢痕在开始时显得较大且不好看,但随着时间推移会变得不显着。一些瘢痕应用类固醇治疗可减轻硬度和搔痒症状。因此范博士建议要在手术或创伤后等待一年以上再考虑手术修整。 Q 3、主要有哪几种类型的瘢痕? N:1瘢痕疙瘩 瘢痕疙瘩是一种增厚、皱折、搔痒并生长超出切口边缘的瘢痕组织。其颜色通常比周围组织红且深。瘢痕疙瘩是伤口愈合后身体继续产生胶原蛋白—一种坚韧的纤维蛋白-所造成的。 瘢痕疙瘩可出现人体的任何部位,但最常见于胸骨前、耳垂和肩部。肤色较深的人更容易发生。随着年龄增加,发生瘢痕疙瘩的可能性减小。 在治疗上,通常用类固醇药物直接注入瘢痕疙瘩,以减轻充血、搔痒及烧灼感,并且使瘢痕疙瘩逐渐缩小。如果类固醇治疗无效,可将瘢痕疙瘩切除,分层缝合。手术通常在门诊局麻下进行。1-2天即可恢复工作,数日后拆线。有时应用植皮,但供皮区也有发生瘢痕疙瘩的可能。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瘢痕疙瘩都可复发,有时甚至比原来的大。为了减少这种情况,通常将类固醇治疗与瘢痕切除结合使用,或手术时直接使用类固醇或放射治疗。有时会要求在患区佩戴弹力绷带1年。瘢痕疙瘩如若复发,需要几年后再次手术。 2增生性瘢痕 增生性瘢痕与瘢痕疙瘩极易混淆,两者都趋向于红色,都有增厚和隆起。但增生性瘢痕不会超出原来的伤口切口。其症状常常在一年以后或应用类固醇治疗后改善。如果保守治疗无效,增生性瘢痕也可用手术切除。整形外科医师可切除多余的瘢痕,作切口改形,以使其淡化。手术可在局麻或全麻下进行。手术时可能要注射类固醇,并在其后两年内间断注射类固醇,以防止增生性瘢痕再次形成。 3挛缩 烧伤和创伤可失去大量皮肤,在形成瘢痕的过程中,将皮肤边缘拉近,这一过程称为挛缩。挛缩可影响邻近的肌肉和肌腱,限制正常活动。挛缩的矫正通常包括将瘢痕切除,应用植皮或皮瓣修复。有一些病例可采用Z-改形术。新技术如组织扩张的使用越来越多。如果挛缩存在的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在术后作物理治疗以恢复邻近组织的功能。 Q 4、何为Z-改形术? N:Z-改形术是一种改变瘢痕形状,使其与自然皮肤皱纹更为一致、更不显眼的手术技术。它也能减轻挛缩引起的张力。不是所有瘢痕都需要作Z-改形术,需要有经验的整形外科医师才能作出这种判断。 这一手术将老的瘢痕切除,在每侧各作一个切口,形成一个小的三角形皮瓣。将这些皮瓣重新排列,呈不同角度覆盖伤口,形成“Z”字形的瘢痕。用细线缝合伤口,数日后拆线。 虽然Z-改形术可使一些瘢痕不明显,但不会使之消失。有一部分瘢痕仍然在皮肤张力线以外 Q 5、何谓“植皮和皮瓣修复手术”? N:植皮和皮瓣较其它形式的瘢痕手术要复杂。大多数病人需要住院,全麻施行。手术区大概需要数周至数月愈合,还需要佩戴支持弹力绷带1年以上。 植皮手术需要将身体某个健康部位的皮肤(供区)转移到受伤的区域。当移植的皮肤在新的区域建立起血管联系并形成瘢痕时称为“成活”。患者的自体移植成活率较高,但也有无法成活的可能。另外所有的移植在供区和受区都会留下一些瘢痕。 皮瓣手术是将皮肤以及其下的脂肪、血管甚至肌肉从身体的一个健康部位转移到损伤区域的一种复杂手术。一些皮瓣的血液供应仍然和供区相连,另外一些皮瓣的血管需应用显微外科技术在受区重新连接。 植皮和皮瓣能大大地改善瘢痕区域的功能,但美容效果可能不十分满意,这主要是由于移植皮肤的肤色和质地与周围皮肤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皮瓣的美容效果相对要好一些。 Q 6、我的面部长有瘢痕应如何处理呢? N:面部瘢痕常常被认为是一个美容问题。由于位置的原因,患者往往迫切的希望将其去处。有多种方法可使面部瘢痕淡化。通常将其简单切除,以细线重新缝合,留下较细的不显眼瘢痕。如果瘢痕越过天然的皮肤纹线,则需要将其改形使它不那么明显。一些面部瘢痕可用皮肤磨削使其减轻。该方法是用一种手持的高速旋转的磨削头,磨削后皮肤留下平滑的表面,但不能完全去除瘢痕。 Q 7、术后效果如何,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N:无论应用何种瘢痕修整手术,术后一定要遵从整形外科医师的嘱咐,促使伤口愈合。虽然术后可能很快就能下床活动,但范博士希望你能逐渐恢复正常活动。 由于个人瘢痕的大小和方向、皮肤质量和个人体质,以及术后对伤口的保护情况的影响,瘢痕的愈合效果各不相同,但请记住瘢痕不可能完全去除。而且由于手术的最后效果需要一年以上才会显现,因此有可能无法在术后立即呈现明显效果。 瘢痕是机体对组织损伤产生的病理性修复反应,以成纤维细胞增生和胶原沉积为主。瘢痕不仅可发生在皮肤,人体其他组织或脏器受损后也均可产生,如乙型肝炎或反复酒精中毒可引起肝硬化(即肝脏纤维化),慢性肺结核、矽肺或尘肺可引发肺纤维化等。 目前,常将瘢痕分为普通瘢痕和病理性瘢痕两大类。普通瘢痕多表现为萎缩性瘢痕,表面平坦、柔软、轻度色素沉着,人体无明显不适症状。病理性瘢痕是人体皮肤组织对损伤产生的过度修复的结果,组织学主要表现为成纤维细胞过度增殖和胶原蛋白的过量沉积。它仅见于人类,被认为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组织修复形式,动物十分少见。病理性瘢痕又包括增生性瘢痕和瘢痕疙瘩两种,前者也称为肥厚性瘢痕,后者又叫做瘢痕(民间俗称蟹足肿)。 增生性瘢痕多见于各种外伤和手术切口,其中以烧伤后瘢痕增生最为常见,而瘢痕疙瘩可无明显的致伤因素。两者有相似的好发部位、生理时期和好发年龄,以头面部、肩背项部和胸骨柄部最为常见。创面愈合后局部潮红和瘙痒不适往往是瘢痕增生的开始,持续时间越长,瘢痕增生就越重,严重的瘢痕可高出皮肤2厘米以上。瘢痕增生有其自身的规律,包括炎症反应期、组织增生期和结构重塑消退期3个阶段,全程约需6~12个月。而瘢痕疙瘩多无规律可循,一般不受这一时间的限制,有时可相伴终身,症状轻重不一,重者痒痛不适,彻夜难眠,苦不堪言。这种情况多见于女性患者,可能与女性激素对瘤细胞生长和神经肽类物质分泌的调控有关。瘢痕增生还可引起更严重的后果,这就是瘢痕挛缩畸形,这可造成关节屈曲畸形或器官移位,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或外貌丑陋,这类损伤在烧伤,尤其是硫酸烧伤患者较为常见。 应该强调,增生性瘢痕与瘢痕疙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病理性瘢痕,前者是皮肤深度损伤后由多种细胞参与的病理反应过程,有较为严格的损伤时限,后者则是一种良性肿瘤。有研究显示,结缔组织细胞的基因突变可能是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两者的治疗方法也完全不同,增生性瘢痕主张在瘢痕增生阶段,采用药物、加压和理疗等方法积极防治,在瘢痕稳定后,通过手术松解、植皮或皮瓣转移等方法进行整复治疗。瘢痕疙瘩单纯手术极易复发,并且手术刺激可诱发更加严重的创伤反应和瘢痕增生
5. 3、 患者王某,女,23岁,在读高中时,因做化学实验不慎烧伤面部,导致面部大面积
告诉他以色识人者色衰而爱驰,因为你看到别人漂亮年轻就喜欢人家,可是你要知道老男人也依然喜欢年轻漂亮的呀,那如果他不是因为你内心就是你的善良,或者是因为你内心比较豁达,或者不看你内在的而看到你外在的东西。那当你外在的流逝的时候,那不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吗?看到你内在的,你不管年纪多大,内在的东西永远是在的,所以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到一个人,或者看清一些人,你就可以看到你不需要他很有钱,或者很有才华,或者是很有权力,而依然喜欢你,这样的爱才持久。
6.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 ⅰ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ⅱ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
7. 脸部大面积擦伤,如何处理才能不留疤痕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面部擦伤,如果表姐不伤及真皮层,一般不会留疤痕。
饮食上主要避免辛辣刺激食物,创面避免沾水,严格控制感染,如果发生感染就很容易结痂成疤。以上是对脸部大面积擦伤,如何处理才能不留疤痕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8. 有什么办法可以消除疤痕
爱美是每个女人的天性,疤痕的存在会让每一个女性都感觉到非常的烦恼和困扰,当下又是一个看严重的社会,每个爱美的女性都比较注重自己的外观形象,因此想要通过一些方法去除疤痕,去除疤痕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选择切除缝合法去除疤痕以及植皮法去除疤痕和皮瓣修复法去除疤痕。
常用的治疗疤痕的方法有:
1.单纯切除缝合法:单纯切除缝合法适于第三类中小面积的疤痕。将皮肤疤痕切除后,用小针细线仔细闭合创面,最好是顺着皮纹进行,术后仅留下一条较细的疤痕线。有时,对于面积稍大、皮肤紧张的人也可采用疤痕分次切除法。不过第一次与第二次手术一般要相隔半年以上。
2.疤痕切除加植皮法:较大面积的疤痕不可能在切除疤痕后直接缝合,因这类病人面部正常皮肤也不多。这时可根据面部自然形态分区(额部、上下眼皮部、鼻部、上下唇及下颌部),在一个自然形态分区处补上一整块皮肤,根据疤痕切除的多少,决定植几部分皮肤。
3.
采用皮瓣法修复疤痕:由于皮瓣含有较多的皮下脂肪组织,除了可以用于修复面部疤痕切除后的皮肤缺损外,还具有保护深层组织的作用。对于面部一些器官附近的疤痕修复,皮瓣移植也是较常用的一种方法。如鼻翼缺损、眼睑外翻畸形、口角畸形等都需要以皮瓣移植为基础进行美容整形。
以上是去除疤痕的一些方法,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大家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后果。
9. 面部的增生性瘢痕多大面积可构成九级工伤
职工工伤经治疗后,面部遗留≥8cm²或三处以上≥lcm²的瘢痕,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0)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
10. 面部毁容等级标准是什么
面部毁容鉴定标准:
1.面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头皮损伤致使眼睑畸形,或耳廓缺损致使面容显着变形;
3.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4.面神经损伤造成大部或者全部面肌瘫痪;
5.面部损伤后留有大面积细小瘢痕或者大面积色素沉着致使容貌丑陋;
6.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致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和面容等。
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双方陈述、事故调查、现场勘查等证据材料分析事故责任划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于交通事故造成面部毁容人身伤害的赔偿,具体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受伤情况严重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
3.计算受伤的损失金额,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双方车辆是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的性质,确定最终向对方索赔的金额。
4.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什么是面部没有大面积瘢痕扩展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