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脸部疤痕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脸部疤痕直接可以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十级评定规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2、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评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医疗事故伤残评定》
【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s(毫秒),矫正视力<0.6,视野半径<50°。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伤残鉴定标准
❷ 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法律分析】:1.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2.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3-6个月才能鉴定3.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
4.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5.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伤害未达轻伤的、交通事故未达重伤的经常要一个月才能出鉴定书。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❸ 脸部伤情鉴定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做
通常伤情稳定后,建议在出院三个月后就可以去鉴定
❹ 伤情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做
在伤害案件中,报警以后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至于被害人什么时候去做伤情鉴定,这个法律方面没有规定,但出于对案件的处理,公安机关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之后,被害人应当尽快去做伤情鉴定。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❺ 面部损伤需多长时间天鉴定伤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08
❻ 脸部被抓伤何时做伤残鉴定
鉴定时间跟手上情况有关,具体如下: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6)伤情鉴定面部什么时候鉴定扩展阅读
验伤案例:
今年7月的一天,杨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一天本是他和妻子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我也不会选择这天来终结婚姻。”
前两天,两人调解离婚,杨先生长舒一口气,“心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地了”。承办法官说,以往的离婚案件中,多是由女方控诉被男方家暴,像本案男方被家暴的情形,还是比较少见的。
怀疑老公找小三,妻子施暴长达3年
杨先生与妻子赵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不到半年后,两人就结婚了。按照杨先生的说法,“没想到噩梦就此开始了”。
“婚后她像变了个人似的。”杨先生说,妻子一改之前的温柔体贴,动辄发脾气,家里的电视、冰箱等电器都不知道砸坏了几台,最过分的是还对他大打出手。“我是男人,总不好对女人动手的,只好忍了。”
一年后,赵女士变本加厉。杨先生提过离婚,可妻子扬言要在他熟睡时用乱刀捅死他。“这日子没法过了,可我也害怕,只能跟她分房睡。即便这样,我卧室的门也被她砸坏了很多次。”杨先生说,碍于面子,实在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一个大男人被家暴,就这么忍了3年。
至于家暴的原因,赵女士说得理直气壮。“还不是因为他找小三,回家之后不愿意与我亲近,我气不过才砸东西打人的。”
“没有的事袄!”杨先生叫屈,可两人根本没法沟通。今年7月份,他越想越憋屈,“总不能一辈子都这么过了,只要她肯离,我净身出户都行!”
他撂下话,狠狠心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着法官的面,男人掀衣露伤痕
可家暴的案件往往有取证难的通病,因为两人是第一次提出离婚,法官本也想抱着劝和的心态做调解工作。
这时,杨先生突然当众掀起了衣服,说要给法官看看赵女士的恶行。法官一看,杨先生的后背伤痕累累,有的已经很淡了,有的还带着暗红的颜色。撩起衣袖,手臂上也有很多伤痕。
“你也不是没还过手啊,我身上也有伤的。”赵女士反驳。也许确实是过累了这样打闹的日子,她也表示愿意离婚,不过要求杨先生作出补偿。
见妻子松口了,杨先生说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她肯离就行”。
调解后,两人的财产是这样分配的: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子与车子均归赵女士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另外杨先生再贴补赵女士5万元。
看到妻子在“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杨先生长舒了一口气,说了句“自由了,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❼ 您好,我想请问车祸造成的面部毁容,伤情鉴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做
鉴定一般伤后病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对于影响容貌的一般伤后90日进行鉴定。
❽ 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法律分析: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一般为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可由当事人、用人单位、交通事故双方、公检法等送检部门申请,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