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兵对疤的要求
《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普通兵,应征(男女)青年面部有疤痕的,影响军容,体格检查不合格。身上有疤痕的长度不能超过2厘米,超过2厘米的为不合格,身上有疤痕长*宽不超过1平方厘米,超过1平方厘米的为不合格。不能批准入伍。特殊兵种体格检查标准还要严格。
2. 我脸上有两公分的疤痕可以当兵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目前入伍体检对疤痕有明确的检查标准,具体如下: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3. 头上有伤疤可以当兵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目前入伍体检对疤痕有明确的检查标准,当兵具体要求如下: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一、年龄要求:
1、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2、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二、身高条件为:
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三、体重条件: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条件: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4. 我脸上有伤疤可以当兵吗
是有疤就不能当兵。首先纹身肯定不能有,其次要看伤疤所在位置和长宽。不明显的位置一般不超过三公分也是合格的。
1、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
2、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3、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
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注: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5、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6、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其它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4)参军面部伤疤怎么查扩展阅读:
征兵(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体格检查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5. 入伍体检时对身上疤痕有什么要求
只要疤痕不在关键部位(例如脸部),其它部位不明显就没影响
《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普通兵,应征(男女)青年面部有疤痕的,影响军容,体格检查不合格。身上有疤痕的长度不能超过2厘米,超过2厘米的为不合格,身上有疤痕长*宽不超过1平方厘米,超过1平方厘米的为不合格。不能批准入伍。特殊兵种体格检查标准还要严格。入伍后女兵的长发是要剪掉与肩齐,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的,文艺兵除外。
6. 当兵对伤疤的要求
征兵要求伤疤在面颈部的不能超过3CM,其他部位有影响功能的伤疤不合格。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6)参军面部伤疤怎么查扩展阅读
《征兵工作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
7. 征兵体检对疤痕要求
不能通过。
根据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可知:
1、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2、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3、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2003年国防部颁布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严密组织实施,较好地保证了新兵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已逐步转到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上来,《标准》中的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和应征青年体格发育变化的情况。为从源头上提高士兵队伍的整体素质,尽量多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确定对征兵体检的部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8. 我想问参军体检有伤疤不能过,但是入伍后受伤留疤怎么解决
参军体检有伤疤不能过,但是入伍后受伤留疤是正常的,和体检标准要求不矛盾。
根据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规定,面部有明显疤痕的影响军容仪表形象,属于体检不合格对象,身体的疤痕不超过两厘米超过两厘米的为不合格,身体的伤疤大于一平方厘米的为不合格对象。
9. 参军体检时主要检查哪些地方的伤疤
一般兵种可以,但潜艇、飞行员等不行。
一般兵种只要不影响军容,不影响运动,没什么问题,体检也不会难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