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面部傷口多長構成輕傷
打架致人面部6厘米創口,已經構成輕傷一級;造成創口長度4.5厘米輕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面部輕傷標准:
5.2.3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② 面部傷口幾公分可構成輕傷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2)面部傷疤多久做傷情鑒定擴展閱讀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③ 傷疤癒合後可以做鑒定嗎
癒合了去做鑒定以疤痕長度為標准,受傷就去做以創口長度為標准。
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④ 臉部傷疤法醫鑒定的程序是否合理, 是否能構成輕傷。
鑒定所所採用的依據可能是輕傷標準的: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如果鑒定機構按照疤痕給你定傷情,時機還沒有到,要等病情定型後才能做鑒定,也就是說不會再好轉也不會在變壞了才算定型。
至於鑒定時限,這個由鑒定機構自己把握,但是最長時限不應該超過一個月,您的傷情遲遲不出結論的原因可能是鑒定機構在考慮是否構成重傷因為重傷標准:
第十六條 其他容貌損毀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損傷留有明顯塊狀疤痕,單塊面積大於4平方厘米,兩塊面積大於7平方厘米,三塊以上總面積大於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顯條狀疤痕,單條長於5厘米,兩條累計長度長於8厘米,三條以上累計總長度長於10厘米,致使眼瞼、鼻、口唇、面頰等部位容貌毀損或者功能障礙。
如果疤痕加起來超過10公分,就不是輕傷的問題了。
如果構成輕傷,對方就要被捉進去了,按照刑法規定,具體條文自己找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處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用通俗的話說也就是能判刑了。
回答你的補充: [3]面容的范圍是指前額發際下,兩耳根前與下頜下緣之間的區域,包括額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頦部、顴部、頰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
這是重傷標准上確定的判斷標准。
還有一個要說明的是,明顯條狀疤痕的問題,北京市鑒定機構(北京市法醫學鑒定委員會的說明是:
【明顯條狀疤痕指平均寬3mm、突出或凹陷皮膚1mm以上,疤痕3/4分布於眼瞼、口、鼻周圍及額部發際下2cm,面頰部耳前3cm的部位;不足上述條件的疤痕單條應在10cm以上或累計超過15cm以上。】
雖然是北京的,但是這個標准被普遍採用。
⑤ 臉上的傷疤要達到多大,才能做傷殘鑒定
摘要 法律依據:
⑥ 請問:臉部的傷情是怎樣鑒定的多大的傷口才能構成輕傷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構成輕傷。
⑦ 臉上的傷疤癒合後還能鑒定傷情嗎眼瞼上縫了兩針後,留下疤痕,大概將近一個月時間了,還能做傷情鑒定嗎
傷情鑒定必要要等損傷癒合的,現在癒合了,正合適。面部損傷是以創口或者疤痕的長度來定輕重的。建議你去立案機關,聯系接警民警,安排傷情鑒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採納!
⑧ 臉上疤痕多長屬於輕傷
面部縫針的地方已恢復四個月現在是五厘米創口,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面部輕傷二級規定,已經屬於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