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臉部受傷如何鑒定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祝福!
2. 交通事故傷者致人受傷一般要多久才會結案
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如果不需要進行檢驗的,可能10天就可以結案了。一般來說,交警出具完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交通事故就已經結案了,剩下的就是賠償問題。而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在現場調查完畢的10日內出具。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3. 交通事故致人受傷一般要多長時間能結案
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最長10天就可以結案了。一般交警出具完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交通事故就已經結案了,剩下的就是賠償問題。而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在現場調查完畢的10日內出具。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4.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時間
一般就是治好或病情穩定了。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
(2002年12月1日)
2.7 治療終結 treatment finality
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5. 交通事故的治療終結是指什麼
我暈 哪有這種解釋的!!!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的處理時限有:
1. 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20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可延長1個月。
2.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4.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後3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6.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准》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7. 對交通事故的屍體進行檢驗或者鑒定後,公安機關應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屍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屍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6.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怎麼樣定義治療結束是不是指出院後
治療結束就是受傷者不再治療了就結束了,但是在交通事故中需要進行傷錢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後才行,治療終結是指痊癒出院,即使尚需繼續休息,或者沒有徹底恢復,但是在醫學上是不需要,或是不能夠再繼續治療了,至於是否包括在家養傷,或停止吃葯以後的問題,沒有明確的界限,有些傷可能要終生吃葯的,但是治療也有一個終結的時候,否則就永遠無法進行傷殘評定,所以只要是在醫院痊癒出院,就可以視為治療終結,
7. 交通事故造成面部疤痕,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人不小心發生車禍,造成人身損害,並且出車禍傷到臉部,留下了疤痕的,那麼在治療時可以做傷殘鑒定。而出車禍臉部受傷留疤如何做傷殘鑒定,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所以,出車禍導致臉部受傷留疤的要按以上規定做傷殘鑒定,經鑒定對方不肯賠償或有其他糾紛的,可以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8.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時間是不是合理住院時間
這個是兩個概念,治療終結時間是在你的鑒定書中出現的,一般是對誤工期計算的依據,住院時間,只是你病例所載明的住院時間。治療終結期後,才計算殘疾賠償金等相關問題的
9. 交通事故人傷處理期限是多久,有時間限制嗎
人傷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一般應為10日。
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包括勘查現場、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對賠償爭議進行調解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3條、第94條和第95條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 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時限:《條例》第93條規定,交警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因此,交通事故處理時間一般應為10日。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後應及時送達當事人。 申請調解的期限: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交警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於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准,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 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