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臉被抓旳破相了。如果做鑒定要在多少小時之內,
根據平時辦案實踐我告訴你吧,你們相互打架雙方都有責任。可能是一方傷的輕,一方傷的重。你先到公安機關報案,警察會根據你的傷情告訴你需不需要做鑒定,如果鑒定達到輕傷標准,就會立刑事案件偵查後移送檢察院公訴(故意傷害罪不存在侮辱罪)。如果明顯達不到輕傷標准,警察會告訴你,不要花冤枉錢。當然鑒不鑒定在於你自己。如果達不到輕傷,你傷的比對方重最好請求公安機關調解,要求對方賠償醫葯費及其他損失費。調解成功雙方簽字履行後可不再進行治安處罰。如果不接受調解,雙方可能都要被行政拘留,時間長短而已,至於醫葯費公安機關會要求你到法院自訴解決(比較困難)。
鑒定醫院只要有國家鑒定資質就行,一般辦案單位會下達委託鑒定書。
面部輕傷標准: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至於傷後鑒定時間沒有明文規定,當然是越快越對你有利。
B. 受傷後,面部輕傷鑒定需要多長時間
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C. 我臉部受傷做了輕傷以上鑒定,到現在一個半月了,去做鑒定人家說要我等三個月,請問為什麼。
這是規定,因為是不是重傷,這個得看你癒合的程度,比如癒合良好基本看不出是一種情況,第二就是如果你是疤痕體質,臉上的疤痕跟蟲子趴在臉上那肯定是另一種情況,並不一定說你受傷14厘米,疤痕就是14厘米,再說你有時候個人認為是創口,法醫有時候不認可,比如劃傷,就是拖刀痕並不屬於創口,縫合的才屬於創口。
重傷鑒定標準是單個疤痕是4平方厘米、兩個是7平方厘米,總計9平方厘米構成重傷;長度是5厘米、兩條是8厘米,總計10厘米,致使面部容貌毀損屬於重傷。
D. 交通事故,臉上傷疤多久才能驗傷殘
治療完成就可以報傷殘。三個月一般是骨折的傷情。
最低十級傷殘標准如下,你自己對照一下看能不能達到:
4.10.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 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50px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250px以上;
p. 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75px2以上;
q. 頭皮無毛發1000px2以上;
r. 顱骨缺損100px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150px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E. 臉部被抓傷何時做傷殘鑒定
鑒定時間跟手上情況有關,具體如下: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並發症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5)面部損傷後多久才能鑒定擴展閱讀
驗傷案例:
今年7月的一天,楊先生到法院起訴離婚。這一天本是他和妻子結婚三周年紀念日。「如果不是實在過不下去了,我也不會選擇這天來終結婚姻。」
前兩天,兩人調解離婚,楊先生長舒一口氣,「心裡最大的一塊石頭總算是落地了」。承辦法官說,以往的離婚案件中,多是由女方控訴被男方家暴,像本案男方被家暴的情形,還是比較少見的。
懷疑老公找小三,妻子施暴長達3年
楊先生與妻子趙女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處不到半年後,兩人就結婚了。按照楊先生的說法,「沒想到噩夢就此開始了」。
「婚後她像變了個人似的。」楊先生說,妻子一改之前的溫柔體貼,動輒發脾氣,家裡的電視、冰箱等電器都不知道砸壞了幾台,最過分的是還對他大打出手。「我是男人,總不好對女人動手的,只好忍了。」
一年後,趙女士變本加厲。楊先生提過離婚,可妻子揚言要在他熟睡時用亂刀捅死他。「這日子沒法過了,可我也害怕,只能跟她分房睡。即便這樣,我卧室的門也被她砸壞了很多次。」楊先生說,礙於面子,實在不好意思跟外人說一個大男人被家暴,就這么忍了3年。
至於家暴的原因,趙女士說得理直氣壯。「還不是因為他找小三,回家之後不願意與我親近,我氣不過才砸東西打人的。」
「沒有的事襖!」楊先生叫屈,可兩人根本沒法溝通。今年7月份,他越想越憋屈,「總不能一輩子都這么過了,只要她肯離,我凈身出戶都行!」
他撂下話,狠狠心到法院起訴離婚。
當著法官的面,男人掀衣露傷痕
可家暴的案件往往有取證難的通病,因為兩人是第一次提出離婚,法官本也想抱著勸和的心態做調解工作。
這時,楊先生突然當眾掀起了衣服,說要給法官看看趙女士的惡行。法官一看,楊先生的後背傷痕累累,有的已經很淡了,有的還帶著暗紅的顏色。撩起衣袖,手臂上也有很多傷痕。
「你也不是沒還過手啊,我身上也有傷的。」趙女士反駁。也許確實是過累了這樣打鬧的日子,她也表示願意離婚,不過要求楊先生作出補償。
見妻子鬆口了,楊先生說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只要她肯離就行」。
調解後,兩人的財產是這樣分配的: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與車子均歸趙女士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另外楊先生再貼補趙女士5萬元。
看到妻子在「同意離婚」的調解協議上簽字之後,楊先生長舒了一口氣,說了句「自由了,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F. 公安局的傷情鑒定最長時間需要6個月出結果嗎(因傷在臉上)
如果傷在面部,損傷癒合後可能遺留色素沉著,鑒定標准規定是90日後鑒定,如果明顯色素沉著面積累計大於8平方厘米,就可能構成輕傷二級。
所以,最低要等三個月。如果當地有比較統一的規范性操作意見,也有可能會延長至六個月。
建議耐心等待,遲早會有結果的。不滿意的話可以重新鑒定的。
G. 面部法醫鑒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面部損傷需3個月後才能鑒定
H. 面部傷口多長構成輕傷
打架致人面部6厘米創口,已經構成輕傷一級;造成創口長度4.5厘米輕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面部輕傷標准:
5.2.3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 出院後做(面部)傷情鑒定,法醫卻要3個月後再復查,請問是怎麼回事
因為你是面的損傷,現在看沒有影響面容,誰也不知道以後什麼樣,所以標准規定,所有面部損傷,都要等傷後三個月鑒定,如果三個月沒有出現影響面容,就視為以後不會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