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省屬企業外部董事是什麼級別
稱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的級別不固定,甚至本身沒有任何行政級別。 獨立董事發展簡史: 深交所發布《獨立董事備案辦法》獨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1940年美國頒布的《投資公司法》是其產生的標志。該法規定,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不少於40%的獨立人士。
② 專職外部董事是干什麼的
專職外部董事就是專門攻關的,(大都由廣泛的人脈的人員擔任)。
專職外部董事本身就是一種職務。例如,央企的專職外部董事職務列入國資委黨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職務名稱表,按照現職央企負責人進行管理。
專職外部董事在閱讀文件、參加相關會議和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央企負責人相同的待遇;專職外部董事的選聘、評價、激勵、培訓等由國資委負責。專職外部董事是一種工作崗位。所謂「專職」,就是說他們除了擔任一家或若幹家公司的外部董事以外,沒有其他工作職責。
外部董事的主要作用:
一是避免董事與經理人員高度重合,真正實現決策權與 執行權的分權制衡,保證董事會能夠做出獨立於管理層的判 斷與選擇。
二是確保由董事會挑選、考核、獎懲在董事會兼職的經 理人員,避免非外部董事尤其是其中的執行董事自己挑選、 考核、獎懲自己。
三是外部董事不負責企業的執行性事務。這個角色有利 於外部董事更好地代表出資人。
③ 外部董事有什麼含義啊
理論界對於外部董事的定義並不一致。一般認為,所謂外部董事,就是非本公司職員的董事。與外部董事相對應的是內部董事或執行董事,是指那些是本公司職員的董事。不屬於公司員工或權益方的董事會成員。外部董事制度是主要在英美等國家實行的單一董事會制度,即由公司外部人員擔任公司董事,並在董事會中占據主要比例和主導地位。這一制度本意在於避免董事成員與經理人員的身份重疊和角色沖突,保證董事會獨立於管理層進行公司決策和價值判斷,更好地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
④ 什麼是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與執行董事有何不同
獨立董事: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一條的規定,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外部董事:根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外部董事是指由國有控股股東依法提名推薦,由任職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員(非本公司或控股公司員工的外部人員)擔任的董事。外部董事含獨立董事。外部董事也叫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執行董事,是指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
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與執行董事的區別在於:
一、所屬公司性質不同。執行董事存在於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存在於上市公司;非執行董事(外部董事)存在於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二、決策權不同。執行董事的法律地位相當於一個董事會,一個公司只有一名執行董事,依照章程規定行使相當於董事會的決策權。而一個公司中由多個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其只有部分表決權。
三、兼職情況不同。一般情況下,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而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
四、獨立性不同。執行董事由股東任命或者由股東擔任,受制於股東;而獨立董事、外部董事、非執行董事必須在人格、經濟利益、產生程序、行權等方面獨立,不受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限制。
(4)什麼是外面部董事擴展閱讀:
《公司法》
第五十條 執行董事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一、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二)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本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股權激勵對象原則上限於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上市公司整體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人員和管理骨幹。
上市公司監事、獨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員擔任的外部董事,暫不納入股權激勵計劃。
⑤ 內部董事席次,關系董事席次,外部董事席,這三個詞是什麼意思
內部董事席次----大股東委派的董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關系董事席次----小股東委派的董事----與大股東有一定關聯,有些是屬於同一集團內部的兄弟公司----對公司的看法/觀點與大股東基本一致
外部董事席次----獨立董事,代表大戶和散戶,與另外兩種董事相比,更客觀一些.
⑥ 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是什麼級別
樓上的並非最佳回答,而且是錯誤的。中央企業外部專職董事是央企改改革的產物,由國務院國資委聘任,從目前在任的專職董事履歷就可以看出這個崗位是有級別的,至少擔任過司局級以上職務或央企副職以上領導職務,從管國資委發布的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也可以看出專職外部董事至少是所任央企副職待遇。國資委《辦法》中所稱專職外部董事,是指國資委任命、聘用的在董事會試點企業專門擔任外部董事的人員,其在任期內不在任職企業擔任其他職務,專門在若干戶中央企業擔任外部董事職務。與此相應兼職外部董事是指除外部董事職務外,在中央企業或其他單位還擔任其他職務的外部董事。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任命的專職外部董事因與其有密切的聯系而並不具備完全獨立性,所以不能稱為獨立董事,其本質是全職灰色董事。
⑦ 外部董事有實權嗎
非執行董事又稱外部董事,是指除了董事身份外與公司沒有任何其他契約關系的董事。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對獨立董事的含義、獨立性標准、產生程序職權義務等作出了規定。外部董事,是指由非本公司員工的外部人員擔任的董事。其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有關職務外的其他職務,不負責執行層的事務。《公司法》規定,董事會表決方式是一人一票制,外部董事只有在人數上占絕對優勢,才可能在公司重大決策上佔主導地位,才有足夠的話語權。
(7)什麼是外面部董事擴展閱讀
《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一)為了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獨立董事除應當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賦予董事的職權外,上市公司還應當賦予獨立董事以下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提議召開董事會;
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一)獨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對以下事項向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發表獨立意見: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現有或新發生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採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⑧ 外部董事有什麼含義
理論界對於外部董事的定義並不一致。一般認為,所謂外部董事,就是非本公司職員的董事。與外部董事相對應的是內部董事或執行董事,是指那些是本公司職員的董事。不屬於公司員工或權益方的董事會成員。外部董事制度是主要在英美等國家實行的單一董事會制度,即由公司外部人員擔任公司董事,並在董事會中占據主要比例和主導地位。這一制度本意在於避免董事成員與經理人員的身份重疊和角色沖突,保證董事會獨立於管理層進行公司決策和價值判斷,更好地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
根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外部董事是指由國有控股股東依法提名推薦,由任職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員(非本公司或控股公司員工的外部人員)擔任的董事。對主體業務全部或大部分進入上市公司的企業,其外部董事應為任職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員;對非主業部分進入上市公司或只有一部分主業進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以及二級以下的上市公司,其外部董事應為任職公司以外的人員。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有關職務外的其他職務,不負責執行層的事務,與其擔任董事的公司不存在可能影響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的關系。外部董事含獨立董事。外部董事英文名稱 Outside Director。
另一個常見的概念是獨立董事。嚴格地說,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外部董事包括獨立董事和灰色董事。所謂獨立董事是除董事關系外與公司沒有任何其他關系的外部董事。所謂灰色董事,是那些除了董事關系外與公司還有其他聯系的外部董事。因為他們不是公司的雇員,因此是外部董事。他們往往是管理當局的親戚、公司的供應商、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外部律師、退休的公司經理、投資銀行家等。有人發現74%的在紐約證交所上市的公司在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有一名灰色董事。因此,外部董事未必是獨立董事,但獨立董事一定是外部董事,准確地說是獨立的外部董事。
但是,真正意義上的外部董事應該是獨立董事。因為引入外部董事的目的就是提高董事會對管理者的監督,灰色董事由於與公司有這樣或那樣的聯系,很難做到公正與獨立地監督管理者、協調內部董事、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⑨ 外部董事 什麼意思
外部董事制度是主要在英美等國家實行的單一董事會制度,即由公司外部人員擔任公司董事,並在董事會中占據主要比例和主導地位。這一制度本意在於避免董事成員與經理人員的身份重疊和角色沖突,保證董事會獨立於管理層進行公司決策和價值判斷,更好地維護股東和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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