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貓的狂犬病潛伏期是多久
最長6個月,你可以借鑒各個出入境國家動物防疫中心的文件,因為對於動物出入境的管理期間,正是為了防止帶病犬進入國境,那麼入境動物隔離觀察期就可以說是最保險的潛伏最長期限,如果動物檢疫部門都認為只要隔離觀察6個月貓或狗沒有發作狂犬病,那麼根本不可能攜帶病毒,你還擔心什麼呢???。。。 因狗狂犬病潛伏期最長為個月,所以,被感染的動物在6個月內必然發病,沒有發病的當然是沒有攜帶狂犬病毒的動物。。。 另外,狂犬病毒對人對動物都是急性至死病毒,同樣貓狗要想攜帶必須是被發病的貓狗咬傷才可能。。。病毒不會從天下掉下來也不會天然攜帶,至於什麼健康攜帶率更是無稽之談。。
⑵ 被狗咬後怎麼辦
暴露後處置流程
接診人員應首先詳細詢問就診者的受傷情況,對其暴露程度進行准確的分級,在此基礎上確定應採取的預防處置措施及實施步驟。一般情況下,進行暴露後預防處置流程應如下:
*
*疫苗注射應當在傷口處理和注射完被動免疫制劑後進行
第一章 暴露後預防處置
一、暴露分級及處置原則
(一)暴露的定義
(二)暴露分級釋義
WHO和我國均按照暴露性質和嚴重程度將狂犬病暴露分為三級:
1. I級暴露: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接觸或喂養動物
(2)完好的皮膚被舔
2. II級暴露: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裸露的皮改閉膚被輕咬
(2)無出血的輕微抓傷或擦傷
首先用肉眼仔細觀察暴露處皮膚有無破損;
當肉眼難以判斷時,可用酒精擦拭暴露處,如有疼痛感,則表明傷及真皮層,皮膚存在破損(此法僅適於致傷當時測試用);
3. III級暴露: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單處或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抓傷
「貫穿性」表示至少已傷及真皮層和血管,臨床表現為肉眼可見出血。
(2)破損皮膚被舔
應注意皮膚皸裂、抓撓等各種原因導致的微小皮膚破損。
(3)粘膜被動物體液污染
常見情況有與家養動物親吻、小孩大便時肛門被舔及其它粘膜被動物唾液、血液及其它分泌物污染。
(三)分級處置原則
醫療衛生機構在判定暴露級別並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應採取的處置措施後,應立即開展以下處置工作。
1. I級暴露
確認病史可靠則不需處置。
「病史」特指「接觸史」。如能確認與動物接觸過程中皮膚完好、接觸方式沒有感染危險,則不需要進行處置。「接觸史」不能確認時,建議參照下述Ⅱ級暴露進行處置。
2. II級暴露
立即處理傷口並接種狂犬病疫苗。
無明確傷口者可在患者指認的可疑部位進行局部消毒處理。
Ⅱ級暴露者免疫功能低下,或Ⅱ級暴露位於頭面前稿部者,且致傷動物高度懷疑為瘋動物時,建議參照III級暴露處置。
3. III級暴露
立即處理傷口並注射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隨後接種狂犬病疫苗。
二、處置程序
狂犬病暴露後預防處置的措施包括傷口處理、接種狂犬病疫苗和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人被犬、貓等宿主動物咬、抓傷後,凡不能確定傷人動物為健康動物的,應立即進行受傷部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處理。局部傷口處理越早越好,就診時如傷口已結痂或癒合則不主張進行傷口處理。
(一)傷口處理
傷口處理包括徹底沖洗和消毒處理,對於預防狂犬病發生具有重要意義。首先,水流沖洗的機械力量能有助於減少傷口的病毒殘留量;更重要的是狂犬病病毒對脂溶劑(肥皂水、氯仿、丙酮等)、75%酒精、碘制劑以及季胺類化合物較為敏感。因此,徹底沖洗傷口和消毒可大大降低暴露者感染的風險。
無論暴露者是否自行處理過傷口,均應由醫務人員按照下述步驟規范處理:
1. 徹底沖洗
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傷口至少15分鍾。具體操作為:
(1)首先使用一定壓力的流動清水(自來水)沖傷口;
(2)用20%的肥皂水或其它弱鹼性清潔劑清洗傷口;
(3)重復第(1)、(2)步至少15分鍾;
(4)用生理鹽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將傷口洗凈,然後用無菌脫脂棉將傷口處殘留液吸盡,避免在傷口處殘留肥皂水;
較深傷口沖洗時,用注射器或高壓脈沖器械伸入傷口深部進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徹底;
20%肥皂水配製:20g肥皂加蒸餾水或自來水至100ml。無法配製時也可用普通肥皂直接清洗傷口,但要避免共用肥皂引起交叉污染。
2. 消毒處理
徹底沖洗後用2-3%碘酒或75%酒精塗擦傷口。
如果傷口碎爛組織較多,應首先清除創口內碎爛的組織,之後再進行消毒處理。
如清洗或消毒時疼痛劇烈,可給予局部麻醉。
3. 沖洗和消毒後傷口處理
(1)只要未傷及大血管,盡量不要縫合,也不應包紮。
傷口縫合不便於引流,且有可能將病毒引入傷口深部,導致狂犬病病毒感染的風險增大。
(2)傷口較大或面部重傷影響面容時,確需縫合的,在做完清創消毒後,應先用動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傷口周圍的浸潤注射,使抗體浸潤到組織中以中和病毒。數小時後(不低於2小時)再行縫合和包紮;傷口深而大者應放置引流核悔裂條,以利於傷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傷口較大時為避免繼發感染,可用透氣性敷料覆蓋創面。如果必需,縫合也應是鬆散和稀疏的,以便於繼續引流。
如果就診時傷口已縫合,原則上不主張拆除。若縫合前未浸潤注射被動免疫制劑,仍應在傷口周圍浸潤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3)傷口較深、污染嚴重者應酌情進行抗破傷風處理和使用抗生素,以控制其它病原微生物感染。
4. 特殊部位的傷口處理
(1)眼部
眼部周圍皮膚的傷口處理同其他部位,無特殊要求,處理時注意保護眼睛,不能污染眼內,尤其是用流水沖洗時避免液體流入眼內。
波及眼內傷口處理時要求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劑。
(2)口腔
口腔的傷口處理最好在口腔專業醫生協助下完成,需要注意的是沖洗時保持頭低位以免沖洗液流入咽喉部而造成窒息,同時也避免擴大污染范圍。消毒劑可用低濃度酒精、碘伏、安爾碘等。高濃度酒精、碘酒對粘膜損傷大,盡量避免使用。
(3)外生殖器粘膜
外生殖器粘膜部暴露時的傷口沖洗方法同皮膚,應注意沖洗方向向外,避免污染深部粘膜。消毒劑最好採用碘伏,濃度0.5-1%即可。
(4)肛門部粘膜
肛門部位粘膜暴露時的傷口處理、沖洗方法同皮膚,注意沖洗時應方向向外避免污染深部粘膜。消毒劑最好採用碘伏,濃度1-2%均可。
以上特殊部位傷口較大時建議採用一期縫合(在手術後或創傷後的允許時間內立即縫合創口),以便功能恢復。
(二)疫苗接種
1. 狂犬病疫苗的作用
狂犬病疫苗內含一定量的滅活狂犬病病毒,可刺激機體產生抗狂犬病病毒的免疫力(主要為體液免疫產生抗狂犬病病毒的中和抗體,此外也包括細胞免疫的作用),達到預防狂犬病發生的目的。
2. 應用人群
Ⅱ、Ⅲ級暴露者,及需接種疫苗的Ⅰ級暴露者。
狂犬病幾乎是100%致死性疾病,因此妊娠期、哺乳期婦女、新生兒、嬰兒、兒童、老年人或同時患有的其他疾病,並不成為接種疫苗的禁忌症,無論傷人動物是否為狂犬病動物,均應盡早接種狂犬病疫苗。
特殊人群的疫苗應用:
(1)孕婦
目前研究表明,合格的狂犬病疫苗不會對孕婦產生不良影響,也不會影響胎兒。首先,狂犬病疫苗為滅活病毒疫苗,滅活病毒不能通過胎盤屏障,不會導致胎兒出現異常;其次,目前國內外開展的研究均未發現狂犬病疫苗引起流產、早產或致畸現象。
(2)哺乳期婦女
哺乳期婦女接種狂犬病疫苗後,可繼續進行哺乳,不會影響嬰兒的正常發育。
(3)新生兒和嬰幼兒
新生兒、嬰幼兒中樞神經系統和機體免疫功能尚不健全,被瘋犬咬傷後,患狂犬病的危險性比成人要大。一旦暴露於可疑動物,務必及時、規范地處理傷口,並立即接種狂犬病疫苗,必要時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4)計劃免疫接種期的兒童
正在進行計劃免疫接種的兒童可按正常免疫程序接種狂犬病疫苗。目前研究未發現狂犬病疫苗和其它疫苗(包括兒童計劃免疫疫苗)同期使用會對免疫效果產生相互影響。接種狂犬病疫苗期間也可按正常免疫程序接種其他疫苗。鑒於狂犬病的致死性,應優先接種狂犬病疫苗。
3. 接種時限
原則上是越早越好。人狂犬病可有較長的潛伏期,暴露者只要未發病,不管距暴露時間多久仍應盡快接種疫苗,將發生狂犬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 接種程序
(1)接種針次
於第0(注射當天)、3、7、14、28天各接種狂犬病疫苗1個劑量(兒童用量相同)。
接種狂犬病疫苗必須按時完成全程免疫,如未能全程接種,不能保證足夠的抗狂犬病免疫效果,預防狂犬病效果得不到保證。醫務人員應將其重要性告知就診者。
(2)接種劑量
狂犬病疫苗不分體重和年齡,每針次均接種1個劑量。
(3)接種時間
一般情況下暴露後預防必須嚴格按照「0、3、7、14、28天」的程序進行接種。
0、3和7天針次對機體產生抗狂犬病的免疫力非常關鍵,所以接種時間必須嚴格執行。
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14和28天針次適當延遲或提前也可接受,後續針次仍按原免疫程序接種。
5. 注射部位
上臂三角肌肌內注射。
如6歲以下嬰幼兒上臂三角肌發育尚不完全、無法注射疫苗時,可選擇大腿前外側肌肉內注射(圖1)。
由於臀部脂肪較厚,狂犬病疫苗的吸收情況難以預測,因此禁止臀部注射。
圖1 大腿前外側肌肉內注射(注意進針角度)
摘自:上海預防醫學雜志,2006年第18卷第5期,王泰蓉,張承翎,袁申毅等,交通大學附屬瑞金醫院盧灣分院
6.疫苗接種注意事項
(1)禁忌症
由於狂犬病幾乎是100%致死性疾病,所以暴露後疫苗接種無禁忌症。
過量飲酒、飲濃茶或咖啡、食用刺激性食物和劇烈運動或重體力勞動可能會影響疫苗免疫應答,也可能引起疫苗注射反應,所以接種疫苗期間要盡可能避免上述行為。在此期間,還應盡量避免使用皮質醇類激素、免疫抑制劑和抗瘧葯。
(2)疫苗接種反應
純化的細胞培養狂犬病疫苗的安全性值得信賴,一般無不良反應,極少數人可能出現局部紅腫、硬結以及蕁麻疹等,在短期內就可以恢復,一般不需做特殊處理。極個別人的反應可能較重,紅腫范圍較大,伴有高燒、倦怠等症狀,應及時就診。
如發現病人對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過敏,可更換另一種疫苗繼續原有程序(如第二針及以後針次發生過敏)或重新開始免疫程序(如第一針發生過敏)注射。仍然發生過敏者,可到醫院進行抗過敏治療,之後再完成全程疫苗的注射。
注射狂犬疫苗後,個別暴露者會出現食慾減退、全身疼痛以及傷口周圍長時間有麻木和疼痛感等現象,應盡快前往醫院就診。
(3)獸用狂犬病疫苗不能用於人體接種。
(4)全程疫苗接種盡量使用同一廠家同一批號的疫苗,若無法實現,使用不同廠家、不同批號的合格疫苗也可接受。因需冷鏈系統保存,不建議由就診者攜帶疫苗至異地注射。
(5)凍干狂犬病疫苗稀釋液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使用。
(三)被動免疫制劑注射
1. 被動免疫制劑的作用
一般情況下,初次接種狂犬病疫苗後,體內產生的狂犬病病毒中和抗體自第7天開始達到可檢測水平,10~14天體內抗體滴度達到保護性水平。因此,疫苗接種的早期,體內尚未產生足夠滴度的中和抗體。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注射後能夠立即中和大部分傷口局部的病毒,阻止病毒擴散並侵入神經系統。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的半衰期為14~21天,可為疫苗誘發主動免疫贏得時間。因此,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和疫苗聯合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狂犬病的發生。
2. 應用人群
(1)Ⅲ級暴露者;
(2)免疫功能低下者的Ⅱ級暴露者;
(3)Ⅱ級暴露但暴露部位位於頭面部者、且致傷動物高度懷疑為瘋動物時,建議使用被動免疫制劑;
3. 被動免疫制劑的種類
目前較為成熟的用於狂犬病預防的被動免疫生物制劑有兩種:人源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HRIG);從馬源抗狂犬病血清(ERIG)製成的高純化F(ab´)2產品,即純化的抗狂犬病病毒血清(以下簡稱「抗狂犬病血清」)。此外,單克隆抗體混合物制備的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正在研製過程中,尚未大規模使用。
HRIG異源性小,接種不良反應發生率低,但價格較高。其半衰期(14~21天)較F(ab´)2產品(7~14天)長,所以WHO建議,對多部位重度暴露的病例和免疫功能低下者,應採用HRIG進行被動免疫。
F(ab´)2產品雖異源性降低,但仍可發生過敏反應,因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具備對過敏反應的搶救能力。
4. 劑量
(1)人源免疫球蛋白20IU/kg
(2)動物源性抗血清40IU/kg
嚴格按照體重足量注射,不可過量。
傷口嚴重或有多處傷口(特別是幼兒),按常規劑量不足以浸潤注射傷口周圍的,可用生理鹽水將被動免疫制劑適當稀釋到足夠體積再進行浸潤注射。注射人員需事先根據傷口多少和大小判斷被動免疫制劑是否足夠,預先將被動制劑稀釋(最多3倍稀釋)後再進行浸潤注射。
5. 注射方法和要求
(1)注射部位
①浸潤注射到各傷口周圍。
如解剖學結構可行,應按推薦劑量將被動免疫制劑全部浸潤注射到傷口周圍,所有傷口無論大小均應進行浸潤注射。
當全部傷口進行浸潤注射後尚有剩餘免疫制劑時,應將其注射到遠離疫苗注射部位的深部肌肉(肌肉注射)。
②剩餘被動免疫制劑推薦注射部位:
暴露部位位於頭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軀干時:
剩餘被動免疫制劑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側背部肌肉群,如斜方肌;疫苗接種於對側。
暴露部位位於下肢及胸部以下軀干時:
剩餘被動免疫制劑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側大腿外側肌群。
(2)具體操作
傷口處理完成後,首先視創面大小在傷口內滴數滴被動免疫制劑。然後距傷口緣約0.5~1cm處進針進行浸潤注射。避免直接從傷口內進針,以免將病毒帶入深部組織。
進針深度應超過傷口的深度,先進針至傷口基底部,邊注射葯液邊退針,並轉換方向於傷口邊沿做12 點6 方位注射(取對應兩點呈垂直和左右方向做環形全層注射),避免多次重復進針。
浸潤注射時應避免將被動免疫制劑注入血管內。
手指或足趾浸潤注射時,應注意防止因加壓浸潤過量液體而使血液循環受阻,引起間隔綜合征。
(3)注意事項
①注射動物源性抗血清前必須嚴格進行過敏試驗。
②注射被動免疫制劑應與首針疫苗接種同時進行,盡早實施。暴露後不管是否注射被動免疫制劑,均應盡早接種狂犬病疫苗。暴露後7天內注射被動免疫制劑仍有意義,接種首針疫苗超過7天後則不主張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③ 注意不要把被動免疫制劑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禁止將被動免疫制劑與狂犬病疫苗混合在一個注射器內使用,防止兩者發生抗原抗體中和反應,導致免疫效果受到影響。
④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可與麻醉劑聯用。
⑤ 對於粘膜暴露者,應將被動免疫制劑塗抹到粘膜上。剩餘被動免疫制劑參照前述方法進行肌肉注射。
6. 抗狂犬病血清過敏試驗
將抗血清稀釋10~100倍,取稀釋血清0.1ml做皮內注射,30分鍾後皮丘大於1cm、紅暈大於2cm,特別是形似偽足或有癢感者,為陽性反應。
(1)陰性反應
抗狂犬病血清過敏試驗陰性時,可一次性全量注射動物源性抗血清。但在注射期間應嚴密觀察接種者反應,注射後繼續觀察30分鍾。
(2)陽性反應
①弱陽性
如注射部位皮丘大於1cm、紅暈大於2cm,特別是形似偽足或有癢感者為弱陽性反應。建議改用脫敏注射法。
②強陽性
如注射局部反應特別嚴重並伴有全身症狀,如蕁麻疹、鼻咽刺癢、噴嚏等,為強陽性反應,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改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如無法實施時則採用脫敏注射法,並做好搶救准備,以防發生過敏性休克。一旦發生過敏性休克,應立即搶救,首先使用腎上腺素。
(3)脫敏注射法
脫敏注射法具體操作請參見產品說明書
(四)再次暴露後處置
1. 再次暴露後的傷口處理
無論前次暴露是否(全程)接種狂犬病疫苗,也不管距離前次免疫時間長短,任何一次暴露後均應首先及時徹底地進行傷口處理。
2. 再次暴露後的疫苗接種
一般情況下,全程接種狂犬病疫苗後體內抗體水平可維持至少1年。
(1)如再次暴露發生在免疫接種過程中,則繼續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種,不需加大劑量。
(2)全程免疫後半年內再次暴露者一般不主張再次免疫,可參考產品說明書或根據臨床醫生建議決定是否採取加強免疫措施;
(3)全程免疫後1年內再次暴露者,應於0和3天各接種一劑疫苗;
(4)在1~3年內再次暴露者,且在前次暴露後已進行過疫苗全程接種者,應於0、3、7天各接種一劑疫苗;
(5)超過3年者應全程接種疫苗。
(6)根據WHO的建議,一般情況下,只要有足夠的證明文件(如疫苗產品合格證書、完整可信的接種記錄、接種對象無免疫低下),即可認為免疫效果可靠而不需進行重新全程免疫。如果工作人員在充分解釋後暴露者仍堅持,也可進行再次全程免疫。
3. 再次暴露後的被動免疫制劑注射
(1)再次暴露發生在首針疫苗接種後7天內,
①上次暴露未注射被動免疫制劑,應對再次暴露的傷口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②上次暴露已注射被動免疫制劑,應不需再次暴露的傷口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2)如再次暴露發生在首針疫苗接種7天以後至3年內,不需再次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3)如再次暴露發生在首針疫苗接種3年後,應按照首次暴露處置。
(五)特殊人群的暴露後處置
1. HIV/AIDS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HIV/AIDS)由於存在免疫系統受損,接種疫苗後很難產生有效的體液和細胞免疫反應。因此該類人群的傷口處理,疫苗接種和被動免疫制劑注射更為重要。免疫受損病人發生II級暴露時,除接受上述全部暴露後處置外,有條件者應在疫苗接種後監測其抗體應答。
2. 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如肝硬化、活動性結核病、腫瘤患者,以及使用免疫抑制劑、使用抗瘧疾葯物等免疫功能下降者,接種疫苗後可能無法刺激機體免疫系統產生足夠的抗體。該類人群II級暴露時應考慮注射被動免疫制劑,疫苗接種是否需要強化免疫或首針劑量加倍參見產品說明書。
(六)其它處置措施
除衛生部印發的《狂犬病暴露後處置規范(試行)》中提及的傷口處理、疫苗接種和注射被動免疫制劑這三種處置措施外,還有研究者建議使用干擾素和白細胞介素等進行暴露後處置,其處置效果尚未經證實,故暫不推薦。
三、免疫效果評價
如在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或其它正規的暴露處置門診全程接種了狂犬病疫苗,一般情況下不需專門考察疫苗效果。有條件的單位在進行暴露後預防處置後,可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效果評價工作。
(一)免疫效果
全程接種狂犬病疫苗後14天,體內血清狂犬病中和抗體滴度應達到0.5IU/ml以上,未能達到者需加強免疫,直至血清狂犬病病毒中和抗體滴度>0.5IU/ml。
(二)檢測方法
目前ELISA方法測定的是總抗體,不代表具有保護性的中和抗體水平,其結果僅供參考。抗體檢測方法應採取中和抗體試驗,包括免疫熒光灶抑制試驗(RFFIT)或小鼠腦內中和試驗兩種方法檢測體內的狂犬病中和抗體水平。
四、不良反應處理
參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進行處理。
五、影響處置效果的因素
(一)處置不當
傷口處理、疫苗接種和被動免疫制劑注射不及時不規范會直接影響預防處置的效果。
(二)暴露特徵
多處咬傷、傷口較深、距頭面部較近(或直接為頭面部傷)、侵入的病毒量大等
因素也可能導致狂犬病潛伏期縮短,致使暴露者未完成預防處置過程而發病。
(三)免疫低下
HIV/AIDS、肺結核患者或其他基礎性/慢性疾病導致免疫力低下、正在服用免疫抑制劑甚至過度勞累等都會導致免疫系統功能低下,產生免疫失敗。
(四)個體差異
雖然絕大部分人疫苗接種後能及時在體內產生足夠滴度的中和抗體,但由於個體差異的存在,極個別接種者抗體產生得較晚,甚至出現免疫失敗。
(五)疫苗劑型
當前大多數國產疫苗仍是液體劑型,如運輸和儲存過程中的冷鏈不能保證,則會影響疫苗接種效果。
由於諸多因素均可能導致免疫失敗,故建議門診將預防處置措施的目的、方法及可能的不良反應等以書面方式告知被暴露者,並保留備份,以避免可能的醫患糾紛。
第二章 暴露前免疫
暴露前免疫是指未被動物致傷或未接觸狂犬病病毒前進行狂犬病疫苗的預防性接種。
一、適用人群
所有人群均可進行暴露前預防接種,以下人群應優先考慮:
和犬貓等動物接觸機會較多的人員,以及狂犬病診療、研究人員、疫苗生產者、狂犬病實驗室工作人員和護理狂犬病病人的醫務人員。
前往狂犬病高發地區工作或旅遊者,及高發地區的兒童。
二、暴露前免疫的程序
(一)基礎免疫
0、7、21(或28)天各接種1劑次狂犬病疫苗(兒童用量相同)。
(二)強化免疫
存在持續暴露於狂犬病風險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礎免疫後,在沒有動物致傷的情況下,1年後加強1針,以後每隔3-5年加強1針,可在體內長期維持狂犬病中和抗體保護水平。
三、暴露前免疫疫苗使用禁忌症
(一)對該種狂犬病疫苗過敏者禁用;
(二)嚴重免疫缺陷的病人禁用。
(三)對妊娠婦女、急性發熱性疾病、過敏性體質、使用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者可酌情考慮推遲注射。
⑶ 面部神經炎的後遺症,及發病時間
1、瞬目時,病側上唇抽動,露齒時,病側眼睛不自主地閉合。
2、起病1-2周開始恢復,1-2月症狀明顯好轉,大約75%的患者完全恢復,如6個月以上未見恢復則完全恢復的希望不大。
3、目前尚不清楚,部分患者在受涼或頭面部受冷風吹襲後發病。認為可能是風寒引起局部營養神經的血管痙攣、缺血、水腫,而在面神經管內易於受壓所致。
4、(1)一般護理:急性期(發病2周內)注意休息,減少外出,外出時須戴口罩,避免再受風寒。應進流質飲食,進食時食物殘渣易停留於患側頰齒間,進食後應漱口,保持口腔清潔。
(2)對症護理:急性期面部注意保暖,耳後部及病側面部行溫熱敷。因面肌癱瘓後常鬆弛無力,故病後即進行局部按摩。方法:對鏡有手緊貼於癱瘓側面肌上做環形按摩,每日三次,每次10-15分鍾,以促進血液循環。當神經功能開始恢復後,鼓勵患者練習癱側的面肌隨意運動,以促進癱瘓側早日康復。
(3)預防並發症:患側眼瞼閉合不全,故平時外出或睡眠時應戴眼罩,睡前應塗紅黴素眼膏,防止角膜炎或暴露性結膜炎。
5、使用激素有對睡眠影響有,但是不會很大!
參考資料:
面神經炎(俗稱「歪嘴風」)的病因目前尚不十分清楚,一般認為是位於面神經管內的面神經受急性非化膿性炎症的影響,引起急性面神經功能障礙,表現為病側面部表情肌癱瘓。起病前,部分病人有受風寒或病側耳後吹涼風史。
面神經炎可發生在任何年齡,以男性青壯年較易發病。絕大多數患者為一側面肌受累,雙側影響者極少見。起病突然,約半數病人在 發病前有耳後疼痛並向後枕部擴散 的前驅症狀,經數小時或1~2天後 很快發生同側面部表性肌癱瘓。面 部表情動作和隨意動作均不能做, 說話不便,病側面部綳緊感,漱口。
飲水時,水從患側口角外流,進食時,食物停滯於病側面頰與牙齒之間,說話漏氣,病側流淚。面部二側不對稱,病側溝紋變淺或消失。眼裂變大甚至不能閉合。病側口角低。人中偏向健側,露齒更明顯。鼓氣、吹哨時,病側漏氣。病側不能皺額、蹙眉。少數患者因面神經病變的位置較高,還可出現病側舌前半部味覺障礙和聽覺過敏現象。
而神經炎的預後一般良好,經治療,約70~80%可在1~2周後開始逐漸恢復,l~3月完全或基本治癒,但是,少數患者面癱長期不恢復或恢復不完全,並可出現面肌痙攣或面部聯帶運動,表現為瞬目時,病側上唇抽動,露齒時,病側眼睛不自主地閉合。面肌痙攣和聯帶運動在情緒激動或精神緊張時更明顯,此為面神經炎的後遺症。面神經炎治癒後大多不再復發,僅個別可能復發。
急性起病的一側面部表情肌癱瘓而無其他顱神經及肢體受影響為面神經炎的診斷要點。如患者出現雙側面癱時,需作進一步的神經系統檢查,必要時應作腦脊液檢查,以排除急性感染性多發性神經炎。若一側面癱同時出現其他顱神經損害及肢體癱瘓時,應進一步檢查有否腦部或顱底病變。當僅表現下半面部表情肌癱瘓而上半面部表情肌不受影響時,或伴有同側肢體癱瘓時,應考慮對測大腦半球病變,如腫瘤、炎症或腦血管疾病等。
神經炎急性期治療可選用強的松、地塞米松、水楊酸鈉、地巴吐、煙酸、維生素BI、B12等葯物,適當配合理療和針灸,在耳後給予熱敷或其他透熱療法。病人可對著鏡子用手按摩癱瘓的面肌,每日數次,每次數分鍾,以促進恢復。眼睛不能閉合者宜用眼罩,以保護角膜。面神經功能一年以上尚未恢復者,可肯定已不能恢復。為了改善面部外形的對稱性,可考慮作面副神經吻合術。
面神經炎時血清免疫指標有何變化?
目前,面神經炎的病因有許多不同觀點。國外有人提出:面神經炎為遺傳性疾病,為常染色體顯性遺傳;也有人認為:本病與病毒感染有關,特別是EB病毒、帶狀皰疹病毒;還有人認為:該病與病毒感染免疫反應有關,是炎症感染基礎上神經細胞內免疫調節功能異常造成的。國外有人通過動物實驗發現血漿IgG可通過運動神經元的末梢進入其軸突,甚至達到胞體。這些Ig G進入神經元軸突的機率不是均等的,而是受選擇的,特異性「抗突觸體IgG」優先被攝入。與此同時,一些研究者也觀察到,不同特異性IgG進入神經元後可與不同的細胞成分特異結合,阻礙神經細胞的正常功能。由此可以推論,面神經炎患者血漿中存在一定異常的IgG,可與面神經元及末梢神經間有高度親合力,被優先攝入面神經元的軸突,與其結合,使面神經的功能發生障礙。臨床稱之為面神經炎。日本中村正二研究了30例面神經炎,發現7例IgG ,9例IgA,9例IgM顯示高值,進而提出面神經炎與免疫球蛋白的異常有關。
柳忠蘭等對75例面神經炎患者做了血清免疫球蛋白(IgG、IgA、IgM),總補體(CH50)、補體第三成分(C3)及循環免疫復合物(CIC)測定。結果發現:面神經炎組IgG、IgA明顯高於健康人對照組,有非常顯著差異(P<0.01)。IgM、CH50、C3與健康人對照組比較無顯著差異。CIC陽性率明顯高於健康人對照組(P<0.01)。在復發11例中,7例CIC陽性,4例陰性。表明面神經炎患者存在免疫功能異常。
牛淑清等觀察了98例面神經炎血中免疫指標的變化,其中95例在發病後3~10天內,3例發病後15天內,其結果:IgG最高19.1g/L,最低0.25g/L,其中高於正常88例,正常9例,低於正常1例。IgA最高7.4g/L,最低0.3g/L,其中高於正常87例,正常10例,低於正常 1例。IgM最高4.33g/L,最低0.29g/L,其中高於正常73例,正常13例,低於正常12 例。
綜上,發現面神經炎與免疫球蛋白的變化有關,說明面神經炎患者存在著體液功能異常,而IgG是血清中免疫球蛋白的主要成份,占血清中免疫球蛋白總量的75%。IgG的異常變化與運動神經元末梢的特殊親和力是導致面神經炎的重要因素。因此,臨床上如何能阻止血漿中特異性IgG進入面神經元的軸突是非常重要的。
面神經炎的腦脊液細胞學有何改變?
謝海峰等人對14例面神經炎的腦脊液細胞學的變化進行觀察,與臨床的關系作了初步探討。14例面神經炎均為住院病人,經各種檢查已排除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周圍性面神經麻痹,按常規腰穿取腦脊液,侯氏微型腦脊液細胞沉澱器離心沉澱,MGG染色和鏡檢。
14例中,男5例,女9例,年齡24~55歲,腰穿壓力正常,腦脊液蛋白升高8例,14例腦脊液細胞改變:白細胞計數3.68±2.12,單核樣細胞0.33±0.13,激活型單核樣樣細胞0.0 8±0.097,小淋巴細胞0.60±0.22,轉化型淋巴細胞0.21±0.14,淋巴樣細胞0.019±1 .43× 10-4,出現漿細胞3例,嗜中性粒細胞2例,淋巴細胞與單核樣細胞的比例為69.06:30.73 。為探討本病的腦脊液細胞改變與臨床的關系,分別從病損部位、病因、腰穿過程、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等四個方面作統計學處理,結果:病損部位比較,僅膝狀神經節的轉化型淋巴細胞顯著多於其他部位者(P<0.05);病因方面,帶狀皰疹組與感冒後組轉化型淋巴細胞改變有顯著性差異(P<0.05);漿細胞出現僅見於帶狀皰疹組;腰穿時間與激素治療各種細胞學改變無顯著性差異。
面神經炎的腦脊液細胞學與臨床有何關系?
根據侯熙德等人報導的正常和病理性腦脊液細胞成分為標准,14例中,除1例細胞自溶,其餘13例均為異常腦脊液細胞學,佔92.9%,其中刺激性淋巴細胞出現率為100%,激活型單核樣細胞的出現率為61.5%,淋巴樣細胞出現率為46.2%,但白細胞計數超過正常者僅 28.6%,也就是說多數為細胞成分的改變,從腦脊液細胞學方面說明面神經炎腦脊液免疫活性細胞異常。1例曾作腦脊液免疫學檢查,發現IgG、IgA、IgM、C3、C4均顯著增高,但血清免疫學未見異常。雖然本病根據臨床即可診斷,但動態觀察其腦脊液細胞學及體液免疫功能的改變,對治療方案的選擇及用葯時間、療效的觀察、預防復發等均可能有一定客觀實用價值。
面神經炎如何應用促進末梢神經再生及神經營養葯物?
(1)鹼性成纖維生長因子(Basic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BFGF)
該葯可激活受損部位受抑細胞活力,促進神經細胞分化,誘導軸突生長,豐富神經分布,支持神經存活生長,延續神經細胞的死亡,促進與外周神經聯系的成肌纖維細胞的生長增殖及正常生理活動,增強神經-肌肉的活動能力。
用法:以生理鹽水或注射用水溶解後使用。
①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1600~4000IU,2~4周為一療程。
②穴位注射,局部取陽白、太陽、四白、頰車、承漿、顴�等穴,每次1600IU,2~3穴/次, 2日1次。
(2)腦神經生長素注射液(Injectid Cranial Nerve Growth-ine)
本葯改善腦組織的血液循環,使腦和神經系統的營養得到充分的供應。促進體內神經介質的轉化、攝取和釋放,直接補充神經介質和介質前體,縮短神經反射的時間,改善神經反射。保護神經免受化學毒物和病毒感染的侵害。
用法:
①肌肉注射,每次1~2支(2~4ml),每日1~2次,每月1療程;
②穴位注射,每次1~2支(2~4ml),每日1~2次,每月1療程。
(3)彌可保(鈷賓醯胺制劑)注射劑(Methycobal Iajection)
本葯能抑制神經病理學、電生理學中變性神經的出現,在壓迫豚鼠面部神經,造成面部神經麻痹的模型實驗中,通過神經再生過程的眼哈閉鎖反射,誘發肌電圖及組織學研究,證明本葯具有與類固醇同樣的恢復麻痹效果。
用法:成人1日1次1安培瓦(含鈷醯胺500ug),一周3次,肌注或靜注,可按年齡、症狀酌情增減。
(4)維生素B族
維生素B�1,每次10~30mg,日3次,口服。
維生素B12,每次0.025mg,日3次,口服。
面神經炎與家族性有關嗎?
面神經炎較常見,但家族性面神經炎較為罕見。在貝爾氏麻痹病人中,家族性發生率報告不一,分別為2.4%、6%、28.6%。國內報導一家系6例罹患本病。
病例摘要:先證者,30歲,男,汽車司機,入院前一天中午在駕駛室內睡眠後約1小時,出現面部不對稱,口眼歪斜,在本單位醫院經針刺治療症狀無好轉,次日入我院。既往健康、嗜煙酒,家族史陽性,父母非近親婚配。查體:一般狀況佳,左側面部表情肌癱瘓。左額紋消失,眼裂大,鼻唇溝淺,左眼閉合不全,示齒時口角向右歪斜,吹口哨、鼓腮時左側口角漏氣,余無異常。血尿常規無異常,ASO(一),肝功(一),免疫球蛋白IgG26.8g/L,I gA1.476g/L,IgM1.78g/L。腦電圖正常。經紅外線局部照射、牽正散面部外敷及強的松等葯物治療56天,左面部表情肌癱瘓不全恢復出院。
家系調查:先證者6個同胞中4人(大姐、三姐、二哥及本人)、其母及其大姐之長子,6 個同胞的11個子女、一家三代共6人患過該病。母親分別於7、21、54歲時發病三次,均為左側病變,同胞4人於28~30歲時發病,大姐長子於12歲時發病。全部患者的臨床表現均與先證者相似,且能查到3人(母親、三姐、大姐長子)遺留左側輕度周圍性面癱。先證者父系家族史陰性。
高橋昭等提出:面神經炎為遺傳性疾病,並認為屬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從本家系譜來看有如下特點:①先證者之母是本病患者;②同胞6人發病4人,且男女各半;③雙親大哥二姐無病時其子女未發病;④可看到連續三代患本病。綜上所述,基本符合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方式。因條件所限,未能對本家系患者行染色體檢查。呂冰清最近報告一家系連續四代男女共8人發生本病,並對先證者進行了外周血淋巴細胞G帶分析,但未發現核型異常。
本家系中先證者發病前有受涼史,家族史陽性,有吸煙、飲酒嗜好,免疫球蛋白IgG增高。推測本病並非由單一病因所致,很可能是在遺傳因素、免疫功能異常等內在缺陷的基礎上,由受風寒、感染、吸煙、飲酒等外在因素觸發而致病。為預防本病,尋找有效的治療方法,今後仍需進行多方面病因學的深入研究。
國外報告一個家族,父親及其子女共8人有反復發作的貝爾氏麻痹20次,其中4人有多次突發性眼球運動障礙(包括外展、滑車及動眼神經麻痹),偶有面部疼痛、味覺和泌淚功能異常,其他神經學檢查正常,部分病人腦CT、EEG、CSF等檢查亦無異常發現。面神經和眨眼反射研究證實:反應振幅不對稱性減弱,無傳導延遲和傳導阻滯,肌電圖揭示有慢性失神經和神經再生徵象。本組病例首次發病年齡為13至73歲,6例在40歲以後發病,眼球運動麻痹均在49歲以後出現,所有病例瞳孔正常。家族性復發性貝爾氏麻痹罕見,在報告的18個家系中,遺傳方式很可能為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其病因不明,可能與寒冷、糖尿病有關,電診斷研究證實有受累面神經的軸突喪失,無節段性脫髓鞘證據,且研究提示:神經功能異常非先天性。部分病例味覺及泌淚功能受影響,提示鼓索的損傷既可是近端也可是遠端;動眼神經麻痹不伴瞳孔改變提示:面肌和眼球運動麻痹不是由於先天的顱骨孔狹窄壓迫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