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燒傷傷殘鑒定標准及賠償
法律分析:燒傷傷殘鑒定標准賠償如下:頭頸部iii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全身體表面積的8%2級。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90%2級。頸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3級。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80%3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