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部傷情鑒定為何要三月之後做
如果是故意傷害案件,且創口在臉上,一般要等3個月。臉部的創口(不是淺劃傷或者劃痕),長度在單個在3.5厘米,或者多個創口累計超過5厘米,就構成輕傷。但是如果你是疤痕體質,容易在臉上留下瘢痕,跟蟲子似的在臉上,造成毀容的話就能構成重傷。所以法醫一般建議你等3個月。如果你想按現在的情況出具法醫鑒定,可以給法醫簽字,以後不補證、不復查,法醫可以給你當場出具。但是如果以後真是毀容了,辦案單位拿著你的法醫鑒定給你把事情了了,你以後即使做出鑒定來,也沒什麼用處了。
2. 交通事故面部傷殘鑒定的最佳時間是幾個月後做啊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2鑒定時機 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並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鑒定。
符合上面條件即可以做鑒定,至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醫療終結時間》網頁鏈接也僅僅是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