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下巴縫針可以構成輕傷嗎
看傷情來判定是否輕傷還是重傷。
下巴殼子縫針屬於輕傷范疇。
但是如果是傷情比較重的話也算是重傷和中度傷。
B. 打架臉上縫針算輕傷嗎
得看傷口的面積和長度,具體標准參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2面部、耳廓。
1、5.2.3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2、5.2.4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平方厘米以上。
3、5.2.5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2)頜面部縫針是什麼傷擴展閱讀
一、定義
1、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二、鑒定時機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並發症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鑒定。
C. 面部被人打傷,縫了六針,是否是輕傷,被害人享有哪些訴訟權利
是否構成輕傷,要由派出所開傷情鑒定委託書,被害人向指定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法醫鑒定,要帶上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報告等材料;
面部的鑒定標准不是以縫針數字為準的,是按傷口長度鑒定的;
構成輕傷的,嫌疑人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刑三年以下,重傷的判刑三年以上,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2.2重傷二級
a)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於中心區),單條長度10. 0cm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2.3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 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 0cm以上。
5.2.4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D. 打架臉上縫針算什麼傷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 臉上縫針,如果面部創口長度超過4.5厘米以上屬於輕傷二級。如果創口長度超過6厘米構成輕傷一級。達不到這個標准就不構成輕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