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面部輕傷鑒定標准
法律分析:構成輕傷是傷殘等級10級以上,包括以下: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2、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3、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4、一側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5、鼻尖缺損 (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6、唇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度,12牙冠以上。7、面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㈡ 面部輕傷害鑒定標准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准》一般來說是依據人損,構成輕傷是傷殘等級10級以上,包括以下: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 2.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 。 3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 4、一側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5、鼻尖缺損(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6、唇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度,12牙冠以上。 7面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此外還有《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鑒定》《工傷等級鑒定》也有不同標准
㈢ 打架在臉上留的抓痕多長算輕傷
打架在臉上留的抓痕長度超過4.5厘米以上算輕傷。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受害人身體不同位置受到傷害,有不同的輕傷標准,包括顱腦、脊髓損傷,面部、耳廓損傷,聽器聽力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盆部及會陰損傷,脊柱四肢損傷,手損傷,體表損傷,以及其他損傷。輕傷又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以手損傷為例,以下兩種情況屬於輕傷一級:
1、一隻手的功能累計喪失16%;
2、一隻手的拇指缺失或離斷,尚未超過指間關節。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㈣ 面部輕微傷鑒定標准及量刑
法律分析: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微傷的鑒定標准如下:、面部、耳廓:(a)面部軟組織創。(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2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d)眶內壁骨折。(e)眼部挫傷;眼部外傷後影響外觀。(f)耳廓創。(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頜骨額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j)牙齒脫落或者缺損;牙槽突骨折;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者度松動1枚以上。故意傷害人致輕微傷不涉嫌犯罪,不涉及量刑。但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㈤ 面部傷疤多少厘米為輕傷
判斷面部傷疤為輕傷的標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㈥ 法醫鑒定面部劃傷多少厘米算輕傷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致人面部創口長度超過四點無厘米以上構成輕傷二級。
法律分析
故意傷害,通常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情節輕微只會受到罰款或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㈦ 臉上劃傷算輕傷嗎
臉上劃傷是否構成輕傷需要做傷情鑒定來判斷,只有經過了傷情的鑒定才能夠確定是不是輕傷。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輕微傷是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害或輕度短暫功能障礙的損傷。一般輕微傷癒合後對人體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體態無影響或影響輕微。
如確定屬輕微傷則一般不用負刑事責任,屬治安管理范疇處罰,對於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最好雙方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者不履行協商結果的,對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賠償需要看具體病例和票據的。具體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一旦構成輕傷那麼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同時受害者可以要求民事賠償的。建議積極賠償,取得對方諒解這樣可以爭取從輕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㈧ 面部輕傷鑒定標准
法律分析:一般根據人身損害,構成輕傷是傷殘等級10級以上,包括以下:面部瘢痕在六厘米以上或十厘米以上;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十厘米以上;一側神經不完全麻痹;一側眉毛瘢痕完全性缺失;鼻尖缺損,最長在一厘米以上;嘴唇部分缺損並且顯露兩個牙齒的寬度;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㈨ 打架臉部輕傷鑒定標准
打架臉部輕傷的鑒定應由專業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目前我國的現行有效的關於鑒定人體損傷的法律是《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其中對於臉部如下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臉部輕傷二級的規定如下: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法律依據:《刑法》 第九十五條 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
㈩ 臉部輕傷鑒定標准
法律分析: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4.眼瞼缺失相當於一側上眼瞼1/4以上。
5.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6.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7.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8.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9.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10.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