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林志穎車禍三天終於清醒,臉部重建手術需要克服哪些困難
林志穎車禍三天終於清醒,臉部重新手術,林志穎在這次車禍中導致面部骨折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自己開車的時候,並沒有綁上安全帶,所以在遭受沖擊的時候車的安全氣囊彈出的時候將自己的臉部造成骨折,臉部修復需要克服的困難有很多。
第一方面首先要確定林志穎這次災難的時候是否對腦部有一定的影響,而且面部的骨頭恢復也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特殊的部位。而且在自己的大腦裡面有很多的重要神經,如果有一方面觸碰,可能就會對這個人有著非常大的影響,所以在面部進行重建以及修復是有很大的困難。而且現在的整容技術雖然是比較發達,但是可能會在術後造成影響,同時也有相關的醫護人員說可能會利用3D技術對於臉部骨頭進行重造。
❷ 我女友顴骨出車禍骨折了、打得鋼板以後影響健康壽命嗎
應該不影響壽命的
臉上的瘢痕應該也不會太明顯,除非患者是瘢痕體質
❸ 因交通事故導致臉部四處骨折達到十級傷殘嗎但不影響功能!面部也沒有傷痕
十級傷殘規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❹ 求助~因交通事故,顱骨受傷腦內出血會有什麼後遺症
參考資料:
腦出血(cerebral hemorrhage)是指自發性腦實質內出血。
高血壓是腦出血的主要原因。
其它原因有腦血管畸形、動脈瘤、腦動脈炎、血液病、應用溶栓抗凝葯後、澱粉樣血管病及腦腫瘤。
高血壓腦動脈硬化腦出血的機理
高血壓如超過腦小動脈平滑肌的最大收縮能力,血管就被動擴張,平滑肌和內膜受損害,通透性增加,血漿成分滲入導致小動脈纖維素性壞死,小動脈平滑肌可透明性變,小動脈壁變薄膨出成微小動脈瘤;小動脈壁和微小動脈瘤在血壓突然升高時破裂是引起腦出血最常見的原因。
腦出血的腦部損傷機制
腦內血腫壓迫周圍腦組織,使其缺血、缺氧、水腫、顱內壓升高,阻礙靜脈迴流,又更加重腦缺血,與腦水腫、顱內高壓形成惡性循環導致腦疝和繼發腦干出血而危及生命。
腦出血多為單獨的出血灶。血腫擠壓周圍的腦組織,引起腦水腫、顱內壓增高及組織移位,導致天幕疝、小腦扁桃體疝,前者壓迫腦干,使腦干繼發出血、壞死,是腦出血常見的致死原因。出血數月後血腫即有自溶現象,末期可成為囊腔,稱為中風囊,腔內可見黃色液體。
以下是腦出血致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腦出血繼發腦干出血:在分析剖檢的52例大腦出血中,39例(75%)有繼發腦干出血,其中中腦出血血12例(30.8%),橋腦出血9例(23.1%),中腦橋腦均有出血18例(46.1%)。
繼發腦干出血的機制:①血液由大腦出血灶沿傳導束下行注入腦干7例(18%),呈索條狀,多沿錐體束流入中腦基底部。②人腦出血灶破壞丘腦,直接延及中腦者2例(5.2%)。③大腦出血灶破入腦室,導水管擴張積血,血液進入導水管周圍灰質,共8例(20.5%)。 ④腦干小血管出血,共25例(64.1%),多呈點片狀出血,有的孤立存在,有的融合成片。鏡下可見出血灶中有管壁破壞的動脈,故基本上為小動脈出血。此外還可見某些血管充血、水腫區界限相當明顯,與旁正中動脈或長、短旋動脈分布區一致,甚至在某一血管分布區,既可見明顯的充血水腫,又可見動脈出血,這更證實為動脈出血。另外,在導水管與第四腦室周圍,有時可見靜脈淤血,偶見靜脈周圍有少許出血。
繼發腦干出血的臨床表現:出現昏昏迷早且重,39例中38例(97%)在發病24小時內昏迷:血壓相對較高,39例 中31例(79.5%)的最高收縮壓達 200mmHg以上,而無腦干出血組僅 46.1%(6/13),P<0.05;眼位改變多,佔53.85%,表現為分離科視、歪扭斜視、眼球浮動、中央固定等,無腦干出血組僅有10%;存活期短.本組39例中 29例(74.4%)在48小時內死亡,無腦干出血組僅30.8%(4/13),說明腦干出血是促進腦出血死亡的原因之一。
(2)腦出血繼發丘腦下部損傷:① 丘腦下部的解剖特點:丘腦下部包括丘腦下溝以下的第三腦室壁及室底上的一些結構,其中含有15對以上的神經核團,數以萬計的神經分泌細胞,如位於第三腦室壁上的室旁核、空周圍核、腹內側核、背內側核等,丘腦下部長約 1cm,重約4g,約為全腦重量的3‰.但機制復雜,與植物神經、內臟活動.內分泌、代謝、情緒、睡眠和覺醒均有關。該區還有以下特徵:有豐富的毛細血管網,較腦的其他部分多一倍以上,且該處血腦屏障不夠健全,有較高的通透性,故在缺氧、中毒,顱壓增高、感染等損傷時易出現水腫和出出血等改變;漏斗柄是丘腦下部與垂體間的神經纖維聯系,當其受壓、腫脹、出血時,該聯系即遭到破壞。②丘腦下部損傷的臨床症狀:腦出血引起顱內壓增高,出現佔位效應,致使丘腦下部受壓,垂體柄水腫、移位、扭曲等,加以繼發腦室出血損傷第三腦室壁均累及丘腦下部,出現症狀,常表現為出血性胃糜爛或潰瘍,嘔吐咖啡樣胃內容物,急性肺水腫,白細胞增高.血糖升高,中樞性高熱,大汗淋漓等。
(3)腦出血繼發腦疝;腦出血可以並發天幕疝,中心疝、枕骨大孔疝、蝶骨嵴疝、扣帶回疝及小腦上疝。後三者一般不出現明顯的臨床症狀,多在剖檢時發現;前三者臨床症狀明顯,多為症狀加重或致死的原因。天幕沿時出現同側瞳孔散大。中心疝時雙側瞳孔均小呼吸不規則。其病理標志為:①赤質、紅核向下移位,②第三腦室向下移位,(3)丘腦下部及上部腦干向下移位。出現中心疝時,則很可能發生枕大孔疝,呼吸心跳解離,至死亡。
腦出血臨床表現和病理過程取決於出血部位和出血量多少。多數病人動態下突然發病, 起病急驟, 常伴頭痛、嘔吐, 這是因顱內壓驟然升高所致。病情在數分鍾或數小時內達到高峰, 嚴重者出現意識喪失, 存在生命危險。因此, 內科治療的關鍵在於減輕顱內壓、腦水腫及控制血壓,同時正確處理窒息、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以及心臟症狀等並發症。本文討論了腦出血的急性期治療,著重於並發症的處理措施。
腦出血急性期指發病的3~4周。搶救腦出血的三大原則是管理血壓、管理腦壓、處理合並症。患者絕對卧床,避免情緒緊張,保持安靜,注意頭部抬高15~20度。昏迷患者取半側卧位,頭部偏向一側,給予間斷吸氧,保持呼吸道通暢,隨時觀察生命體征,並預防發生嘔吐後誤吸等,嚴格按昏迷患者處理常規進行處置。
1 管理血壓
腦出血的病變部位多在腦實質內的穿支小動脈(豆紋、豆丘)。由於長期的高血壓使腦內小動脈擴張,形成微動脈瘤或小動脈管壁的纖維樣壞死,所以當血壓急驟升高時易引起小動脈破裂而出血。長期高血壓致小動脈內膜受損、脂質沉積、平滑肌層變性壞死,在壓力和血流急驟變化時,一處小動脈出血可引起嚴重的血管反應出現周圍多處出血融合,形成血腫或出血的散在分布。應將血壓控制在180/100mmHg以下,不應太低,否則會造成供血不足後腦損傷等不可挽回的後果。
最常見的出血部位是內囊, 患者表現昏迷、嗜睡或清醒,除血壓明顯升高外,出現典型的三偏症狀(偏癱、偏身感覺障礙、偏盲)。出血量大並破入腦室者昏迷加深,出現腦水腫、腦疝,病情危重,預後極差。
2 管理腦壓
腦水腫是腦出血的主要並發症,也是致命因素之一。脫水治療一般不少於15天。對於出血量大於50~70ml、年齡70歲以下的患者,手術清除血腫或局部鑽孔抽吸治療也是積極可行的措施。立體定向引流一般在3天後注射尿激酶。
3 處理並發症
腦出血後由於植物神經中樞受損,神經-體液調節功能紊亂,可導致肺部感染、消化道出血和水電解質紊亂等多種臨床並發症,加之患者多數有高血壓及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史,從而極易合並心、肺、腎等臟器功能障礙。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的腦出血並發症及其處理原則如下:
3.1發熱
腦出血患者可出現發熱,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1)感染性發熱:主要由肺部感染引起。伴有意識障礙、吞咽困難、言語障礙以及異常咳嗽的患者,嘔吐或口腔分泌物堵塞氣管可發生吸入性肺炎或墜積性肺炎。此外,肺部感染還可源於機械輔助呼吸措施不當導致的醫源性感染,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導致的二重感染以及長時間住院引發的交叉感染等。
防治呼吸道感染的主要措施如下:①患者白天盡可能抬高床頭30度,進食時則為90度。鼓勵患者經常咳嗽與深呼吸,飲水不要用吸管。有明顯意識障礙者應取側卧位並將口角放低,或取仰卧位,以利咽部分泌物的排出。對昏迷嘔吐患者,嘔吐後應將口腔內異物用床邊吸引器吸干凈,以防吸入氣管。②為防止鼻飼飲食返流,鼻飼速度不應過快,並須注意溫度適宜,鼻飼前先充分吸痰,鼻飼後將床頭抬高30度持續2小時,短時間內盡量不吸痰,以防引起嘔吐。在出現胃液返流時,可適當減少每日鼻飼量,嚴重者暫勿進食。拔管時要注入少量氣體,以免管頭食物在抽出時落入氣管。③加強呼吸道護理,意識障礙不能進食者必須加強口腔護理,每2~3小時翻身拍背一次。更應重視吸痰問題,並發肺炎患者痰多如果不能徹底吸出,即使使用大量抗生素,亦不能使肺炎得到滿意控制。④嚴重的肺部感染造成體溫高、痰黏稠不易咳出,並且意識障礙在短時間內不能恢復,經葯物治療無效或有窒息者,可考慮氣管切開,以利排痰、氣管內給葯和減少經咽部吸痰所造成的黏膜損傷。⑤積極治療腦出血,控制腦水腫,爭取早期恢復意識,以利肺部感染早期控制。⑥如已有肺部感染,則必須應用大量廣譜抗生素治療。腦出血並發呼吸道感染多為醫院內病原菌感染,以革蘭陰性菌感染最多見(50%~60%),如大腸桿菌、肺炎桿菌、綠膿桿菌等,葡萄球菌約佔10%,肺炎球菌較少見(5%)。對革蘭陰性菌感染的經驗用葯為:氨基糖苷類+半合成青黴素(廣譜)或頭孢菌素類;依克沙+羧氨苄青黴素;丁胺卡那黴素+頭孢菌素類抗生素。
腦出血後泌尿道感染的發病率僅次於呼吸道感染,感染細菌多為寄居於皮膚黏膜的革蘭陰性桿菌。長期留置導尿(1周以上)者應注意防止泌尿道感染,尤其是女性患者。為減少泌尿道感染應盡量避免導尿,如確需導尿時應嚴格消毒,並採用消毒封閉引流系統。無症狀的菌尿症一般不必治療,以免引起耐葯菌寄殖。有症狀者可依據分離的病原菌和葯敏試驗選用抗生素,多數菌尿症在導尿管拔除或加用抗生素後消除。一般泌尿道感染可選用氨基糖苷類+氨苄青黴素或第三代頭孢類菌素+氨苄青黴素。
(2)中樞熱:系丘腦下部體溫調節中樞受損所致,常見於嚴重的腦出血破入腦室、原發性腦室出血、腦干出血或重型腦干梗塞。臨床表現為持續性高熱,體溫多在39℃以上,患者無汗,軀干皮溫高而肢端發涼,不伴寒戰,沒有與體溫改變相應的心率改變,用解熱葯無效。退熱的處理以物理降溫為主,包括酒精擦浴、溫水擦浴、冰墊冰帽降溫和冰水灌腸等。體質虛弱的老年患者,使用解熱葯需慎重,防止虛脫。條件許可又有適應證時,可選用亞低溫療法。有報道,中樞性高熱與腦內多巴胺受體功能失調有關,故使用該受體的激動劑溴隱亭可能有效。
(3)脫水熱:系由於脫水過度,水分補充不足,導致血液濃縮,顱內體溫調節中樞受累而引起的發熱。此外,脫水過度還可導致患者因體液不足致排痰困難,也增加了脫水熱的發生。對於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皮膚乾燥、尿量減少而紅細胞壓積增大,應考慮到脫水熱的可能。處理方法首先應調整脫水劑量,其次也可進行物理降溫。
(4)吸收熱:主要見於出血性腦卒中,以蛛網膜下腔出血多見,系血液吸收過程中,紅細胞溶解釋放出各種產熱因子而引起的發熱,常見於發病後的第1~2周內,以低至中度熱居多,不伴有感染中毒徵象和下丘腦受損症狀,處理可採用物理降溫。
3.2呼吸系統並發症
腦出血後呼吸系統並發症除呼吸道感染外,還有神經源性肺水腫(NPE)。NPE是由於下丘腦受損而引起大量的交感神經物質釋放,周圍血管收縮導致血壓升高,血液從高阻力的周圍循環轉移到阻力低下的肺循環,結果使肺動脈內液體靜壓升高而損害毛細血管,液體滲出到肺泡內。近年的研究表明,NPE主要是由於血氧過低引起。NPE發生率與腦出血的病情密切相關,出血量大、病情重者NPE發生率高。NPE多呈暴發性發病,如不及時治療多數在24小時內死亡,應及早給予高濃度吸氧。近年推薦應用的硝苯地平10~20mg舌下含化,可迅速降低周圍和肺動脈壓力,對NPE有良好效果。多巴酚丁胺治療可提高心肌收縮力,同時也能加快心臟的血流,往往是NPE治療的首選葯物。
3.3 消化系統並發症
主要是上消化道出血,它是腦出血嚴重並發症之一,特別多見於腦干出血,常與腦卒中的嚴重程度相關,即病情越嚴重,消化道出血發生率越高。合並消化道出血的患者預後較差,病死率可達半數以上。引起消化道出血的病變包括潰瘍、黏膜出血性糜爛、出血性胃炎、慢性潰瘍急性發作等。消化道出血的發生時間以腦出血後第1~2周居多。
上消化道出血防治的重點是保護胃黏膜,降低和中和胃酸,使胃pH控制在4以上和積極治療腦出血。具體措施如下:
(1) 糾正供氧不足:改善機體的氧供,首先要保證呼吸道的通暢與肺的交換功能。在危重的腦出血患者應注意氧的供給。
(2)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上消化道出血雖是胃局部的表現,但它是全身反應中的一部分,內穩態對它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應維持合適、有效的血容量,但水過多將引起心、肺的損害。動脈的pH值也將引起胃黏膜pH值的改變,酸血症能增加胃黏膜的酸度。因此,維持水、電解質與酸鹼平衡紊亂也是上消化道出血的預防措施之一。
(3) 及早給予營養支持: 胃黏膜需要能量以再生、分泌黏液保護黏膜。腸內營養具有促進胃腸道恢復、刺激內臟與肝循環、改善黏膜血流、預防黏膜內酸中毒與滲透障礙等作用。腦出血病人,可及早給予腸內營養,在24~48小時內應用配方飲食,從25ml/h逐漸增至100ml/h,並增加谷胱甘肽、維生素E與β胡蘿卜素等抗氧化劑,飲食纖維可改善結腸黏膜的營養以預防腸源性感染,每日的需要量應在10g以上。在不能口服時,腸外營養中增加谷氨醯胺也將有利於胃黏膜的生長,並為胃黏膜提供必需的能量。
(4) 止血劑:可使用安絡血、立止血等葯,也可用冰水100~200ml加去甲腎上腺素4~8mg胃內灌注。
(5) 手術:上述止血措施無效時,應及早行內窺鏡檢查,試行鏡下止血,或外科手術治療。
此外,需嚴密觀察病情,了解嘔吐物和大便情況,注意神志變化和肢體皮溫色澤;監測血壓和脈搏,定期復查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血球壓積等;做好胃管的護理,每次注葯或進食前應回抽胃液肉眼觀察,必要時行潛血檢查。
腦出血病人的飲食
病人神志清楚,能進食並無咳嗽,咽下無困難者應給軟質消化,低糖、低脂、高蛋白性食物,多吃新鮮蔬菜、水果,因為新鮮蔬菜,尤其是綠葉蔬菜和水果不僅可以減少便秘,還含有豐富的維生素 C 和微量元素,避免進食過飽及對胃腸道的刺激性強的食物。
昏迷不能進食病人,鼻飼是一種十分重要的途徑,一般在病後 2 — 3 天病情穩定後進行准備注射胃管的食物,先應該高溫消毒,食物溫度宜在 37 — 40 ℃ ,成人 24 小時的液體需要一般不低於 2000 毫升,推薦流質食物的配方:鮮牛奶 1000 毫升,鮮豆漿 400 毫升,米粉 200 克,鮮雞蛋 6 個,砂糖 50 克,精鹽 5 克、維生素 C300 毫克,維生素 B1 30 毫克, B6 30 毫克,配好的食物可分 4 — 6 次,每隔 4 — 6 小時注入 150 — 250 毫升。
??? 在注入時切忌太快,以免引起嘔吐,特殊情況下,如夏天出汗多,高熱,則每天增補液體 500 — 1000 毫升。
腦血管病
意外包括:腦出血、珠網膜下腔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栓塞。
症狀: 突然發病,可有頭暈、頭痛、嘔吐、失意、流涎、口角歪斜和半身癱瘓,重者可有昏迷、二便失禁。
自救措施: 就地側卧、不搬動、如需搬動應平穩抬放;
去除義齒,清理口腔異物,保持呼吸道暢通。用冰袋或水毛巾置於病人前額,以利降低顱內壓,注意保暖。
腦出血病人進補葯膳
中醫認為,腦出血是由於患者臟腑功能虛弱導致體質偏虛,又遇到外界因素作用,比如七情(喜、怒、哀、樂、悲、思、恐)或六淫(風、寒、暑、濕、燥、火),以及暴飲暴食等,導致外因引動內因而致痰濁淤血,經絡淤阻,血液不循常道,上逆於頭部導致。
鑒於腦出血的發病機理與體質偏虛有關,因此腦出血病人應適當進補。
但腦出血發作期,病人以痰濁淤血為主,所以不宜隨意進補。住院期間,一般是由醫院營養師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確定個體化營養處方。
處於恢復期的病人,痰濁淤血症狀基本緩解,病人體質虛弱表現比較突出。此時,應注意飲食調理。飲食宜清淡,宜食易消化、維生素含量高的飲食,忌肥甘,戒煙酒,多食白菜、蘿卜等粗纖維食物,保持大便通暢。由於膳食中的脂肪量下降,應適當增加蛋白質攝入量。可由瘦肉,去皮禽類提供,可多食魚類,特別是海魚,每日還要吃一定量的豆製品,如豆腐、豆乾,對降低血液膽固醇及改善血液黏滯有利。每日食鹽用量要小,大約3克左右,可於烹調後再加入鹽拌勻即可。為了增加食慾,可以在炒菜時加一些醋、番茄醬、芝麻醬。食醋除可以調味外,還可加速脂肪的溶解,促進消化和吸收。芝麻醬含鈣量高,經常食用可補充鈣,對防止腦出血有一定好處。此外,要經常飲水,尤其在清晨和晚間,這樣可以稀釋血液。
葯膳可與葯物治療相輔相成,減輕症狀,促進機體功能的恢復,預防和減輕再度復發。在此推薦滋補葯膳兩款:
1.黃芪豬肉羹
黃芪20克,大棗6枚,當歸10克,枸杞15克,瘦豬肉50~100克切成薄片,加生薑片、蔥白段,大火煮沸改小火燉,煮至肉爛加精鹽適量,味精少許,還可根據個人嗜好酌加麻油、花椒油等,端鍋放溫後即可食用。功效和服法:黃芪益氣,枸杞填精,當歸養血活血,大棗溫中補氣,瘦豬肉富含蛋白質,滋陰潤燥。全方共達補益精氣、活血化淤之功效。每劑分兩次服用,每天兩次。適用於腎虛精虧型腦出血患者。臨床表現為:音喑失語,心悸氣短,腰膝酸軟,肢體痿廢,手足麻木,半身不遂,舌體胖大邊有齒痕,苔白,脈沉細無力者。禁用於頭疼汗出,心煩口苦,動則易怒,面紅目赤,腹脹噯氣者。糖尿病患者慎用。
2.醋蒸胡椒梨
陳醋、白鬍椒粒適量,梨兩個。將白鬍椒研為細粉,把梨一劈兩半,將白鬍椒粉夾於其中,放入盤內,加醋上籠蒸至梨熟,即可食用。功效和服法:白鬍椒又名玉椒,含胡椒辣脂鹼、揮發油、蛋白質等,可解熱、驅風、抗驚厥;梨又稱快果、玉乳,含糖類、有機酸及維生素,能生津潤燥、清熱化痰;陳醋含高級醇類、琥珀酸等,能活血散淤,解毒殺蟲。全方共達滋陰清熱,活血化淤,驅風止厥之功效。每次吃一隻梨,日服兩次,久用有益無害。本方適用於肝陽上亢脈絡淤阻型腦出血患者。臨床表現為:半身不遂、患側僵硬佝攣、頭疼頭暈、面赤耳鳴,口乾咽燥、舌紅絳、苔薄黃、脈弦硬有力。本方禁用於糖尿病並腦血管意外者。
❺ 林志穎傷情曝光,醫生:顏面骨折!是否會有毀容風險
林志穎的主治醫生說,林志穎的傷情穩定精神狀態,但是他的顏面骨折,還有其他部位的骨折,需要進一步的手術治療。因為林志穎的手術需要找整形醫生,所以別人很可能會有毀容的風險。
林志穎車禍的原因正在調查中,警方給出的初步調查結果是林志穎沒有看到車前的狀況,因為疏忽,所以才導致發生車禍。也有網上的消息稱,當時救助林志穎的時候發現他沒有系安全帶,希望林志穎車禍事件能給大家帶來反思,遵守交通法規最重要,開車的時候一定要系好安全帶,要注意車前的狀況。林志穎的家人說是因為不明狀況,所以才導致發生車禍的,網友猜測或許和特斯拉車有關系。
❻ 交通事故面部骨折算傷殘嗎
一、交通事故面部骨折是殘疾嗎?
交通事故面部骨折視為殘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經治療後,應當由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合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合格的檢驗情況。
二、對受傷和殘疾受害者的賠償標准
除第一項外,受害人受傷、殘疾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1.傷殘賠償的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按照被訴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受害人自主決定之日起計算20年。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減少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
(1)殘疾賠償性質的確定
傷殘賠償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是一個很明確的問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了傷殘賠償的性質是指因傷殘導致收入減少或者喪失生活來源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賠償,否定了《關於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傷殘賠償性質的認定[2001]7號。
(2)確定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標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因工負傷,治療後致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治療殘疾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可分為十個殘疾等級,最重等級為一級,最輕等級為十級。自理障礙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殘疾等級的認定標准
目前我國對傷殘等級的鑒定標准可以說是「多階」。不同的主管部門對不同的殘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鑒定標准。道路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准》。傷殘賠償金的具體計算公式:
A.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下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20年;
B.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歲-增齡);
C.殘疾賠償金(75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實際收入未因殘疾而減少,或者殘疾程度較低但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情況下,殘疾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補償標准
殘疾輔助器具是由受傷和殘疾受害者購買和准備的自助器具,以補償其受到創傷的身體和器官功能,幫助他們照顧自己或從事生產勞動。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按照通用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如有特殊傷害需要,可參照輔助器具准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遍適用性」是確定合理費用時的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准備的輔助裝置要排除豪華和奢侈,不能盲目追求高品質。(2)是「適用」,適用性有兩個測試標准:
A.真正能起到功能補償的作用;
b .滿足「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如何確定編制機構?我國民政部門的假肢和矯形康復機構是從事輔助器具研究和生產的專門機構,可以從事殘疾人輔助器具的鑒定和配製工作。實踐中,法院一般應根據民政部門假肢、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確定殘疾輔助器具的補償費用。超過輔助器具費固定支付期限,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5-10年。
3.被撫養人生活費補償標准
過去,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補償標準是生活補貼或基本生活費的標准。前者每月幾十元,後者實際上是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每月只有兩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標准,這也體現了賠償與損害的一致性。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1歲;75歲以上的算5歲。這也不同於「未成年人計算到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每增加一年減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的規定。
一些市民因交通事故導致的面部骨折不一定能認定為殘疾。只有事故的受害者,在收集到與交通事故相關的相關證據後,寫出申請,然後由當地的鑒定機構決定是否接受鑒定,鑒定認定為傷殘後才能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