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面部破相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1、面部受輕微傷的,沒有統一的賠償標准。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人賠償的主要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同時還可以要求賠償以後合理的繼續治療(或整容)費用。在賠償的時候,可以先由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則應該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2、臉上破相能否鑒定傷殘要看破相的程度是什麼樣的以及受傷的原因是工作原因還是其他原因;如果是人身損害賠償,則根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的規定評定傷殘;如果是工傷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的規定評定傷殘。二、臉上破相一般的鑒定情況如下:1、十級傷殘: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大於2平方厘米的;2、九級傷殘:面部有大於8平方厘米或3處以上大於1平方裡面的瘢痕;3、八級傷殘: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中的一項者;8條之規定:面部燒傷植皮大於五分之一;9條之規定:面度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4、七級傷殘中: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中的兩項者;5、六級傷殘中: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六級傷殘中第13條之規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於三分之一;六級傷殘中第37條之規定:面部軟組織缺失大於20平方厘米,伴發涎瘺;6、五級傷殘中:面部瘢痕或植皮大於三分之一並有毀容標准中的一項;7、四級傷殘中:面部中度毀容;第9條之規定:面部瘢痕或植皮大於二分之一並有輕度毀容;8、三級傷殘:面部瘢痕或植皮大於三分之二並有中度毀容;9、二級傷殘中: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毀容;10、一級傷殘中: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C.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註: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Ⅱ 面部傷殘鑒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面部傷殘鑒賠償標準是什麼
1、面部傷殘鑒賠償標准如下:
(1)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附錄B
極重度智能減退:IQ低於25;語言功能喪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重度智能減退:IQ25~39 之間;語言功能嚴重受損,不能進行有效的語言交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中度智能減退:IQ40~54 之間;能掌握日常生活用語,但詞彙貧乏,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只能以簡單的方式與人交往;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能做簡單勞動。
輕度智能減退:IQ55~69 之間;無明顯語言障礙,對周圍環境有較好的辨別能力,能比較恰當的與人交往;生活能自理,能做一般非技術性工作。
邊緣智能狀態:IQ70~84 之間;抽象思維能力或者思維廣度、深度機敏性顯示不良;不能完成高級復雜的腦力勞動。
二、面部抓傷的傷殘鑒定標準是什麼
面部抓傷的傷殘鑒定標准如下: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厘米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厘米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Ⅲ 面部傷殘鑒定標准及賠償
1、一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2、二級傷殘:頭面部損傷致: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3級以上;、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c、雙眼盲目5級;d、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完全喪失進食和語言功能;、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20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咀嚼和語言功能嚴重障礙;、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一、傷殘評級需要什麼資料:
1、傷者的入院記錄;
2、傷者的出院記錄;
3、傷者的出院小結;
4、傷者的病歷本;
5、傷者的診斷證明書。
二、傷殘評級條件: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Ⅳ 臉部傷殘鑒定標准和賠償標准
面部傷殘鑒定分為1至10級,1級為最重,10級為最輕。當臉部遭受到傷害時,通常會按照面部的癒合或受傷程度,來進行等級的標准判定。如果是1級的傷殘,是要按全額來進行賠償的,2級傷殘是90%,3級傷殘是80%。如果達到傷殘的等級,還可以申請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主要方麵包括:誤工費用、醫療費用、傷殘補助費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豐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5項,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Ⅳ 小女孩面部傷口可以申請什麼賠償
法律規定: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的規定:「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法院觀點:
張某作為年輕女性,基於傷情及其所從事工作的需要,對面部進行瘢痕修復是必要的、合理的,由此發生的瘢痕修復整容費用應予支持。對於張某在美容院內對面部所進行的微整形,由於張某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該微整形是對面部疤痕所做的必要修復,且費用明顯高於醫院整形科治療費用,因此該微整形所產生的費用不應由保險公司和肇事者承擔。對於張某當庭提出的後續治療費問題,鑒於目前尚未產生,張某可待實際產生之後另行起訴。
律師說法:
按照《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醫療費以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實踐中如何讓法院支持後續治療中的整容費?
(1)面部形成的瘢痕明顯且確實需要進一步治療及整容修復的,需要有醫院醫囑,醫囑上註明需瘢痕修復治療,最好記錄治療次數和基本治療費用,方便申請鑒定時有據可依。
(2)申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後續治療費用進行鑒定,無法通過鑒定意見確定的,可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