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面部被別人打傷七厘米,剛縫針,一般什麼時候去做傷情鑒定
根據受傷情況,才能決定鑒定時機。傷情鑒定,講究一定的鑒定原則和鑒定時機。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4.1鑒定原則
4.1.1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並發症或者後遺症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4.1.2 對於以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後果為輔,綜合鑒定。
4.1.3 對於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後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4.2鑒定時機
4.2.1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並發症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4.2.2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鑒定。
4.2.3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❷ 受傷後什麼時候可以做司法鑒定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❸ 受傷後多久做傷情鑒定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九條 規定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准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❹ 受傷後,面部輕傷鑒定需要多長時間
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❺ 打架報警後什麼時候做傷情鑒定
在現實生活中,難免發生口角,升級為肢體沖突的也不在少數。發生沖突後,多數的都選擇報警,一般報警後,都要做法醫鑒定來確定傷情,那到底我們什麼時候做傷情鑒定合適呢?
一、輕微的損傷
對於一般的輕微的損傷,比如擦傷,挫傷,面部的劃傷,是要在損傷消失以前做出鑒定的,這類的損傷,恢復比較快,恢復過後基本不遺留痕跡,對於此類的損傷,傷後即可做鑒定。對於一些有檢查結果的輕微損傷,比如頭皮下的血腫,如果做了CT,因為有客觀的檢查結果,對於時限沒有嚴格的要求,可以在傷後全適的時間去做鑒定。
二、對於較重的損傷
對於骨折、縫合的創口,這類的損傷由於或者有CT或者遺留瘢痕,是可以擇機做鑒定的,不會因為鑒定的時間影響鑒定的結果
三、對於影響功能的損傷
對於損傷後伴有神經損傷、肌腱損傷的,這類的損傷有時間會影響到肌體的功能,恢復時間比較長,一般要在治療終結後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來做鑒定。
四、一些特殊的損傷的鑒定
這里我們不得不提到的就是外傷性耳膜穿孔,外傷性耳膜穿孔在舊標准中規定是輕傷,在新標准做了修改,新標准規定外傷性耳膜穿孔6周不能癒合的是輕傷二級,如果有6周內癒合是輕微傷。所以這樣的損傷如果經過檢查在6周內癒合了,那就可以做鑒定,如果沒有癒合,那就要等到6周以後再做鑒定。
還有特殊的肋骨骨折,由於肋骨多,位置相互重疊,在臨床上也容易發生漏診與誤診,隨著肋骨重建技術的發展,大大提高了肋骨骨折的診斷的准確度。但是對一些疑難復雜的肋骨骨折,還是有必要再受傷後三周再復查CT,有時候也可以發現以前沒有發現的骨折。
❻ 臉部被抓傷何時做傷殘鑒定
鑒定時間跟手上情況有關,具體如下:
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後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並發症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並發症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後遺症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並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6)面部劃傷什麼時候能做傷情鑒定擴展閱讀
驗傷案例:
今年7月的一天,楊先生到法院起訴離婚。這一天本是他和妻子結婚三周年紀念日。「如果不是實在過不下去了,我也不會選擇這天來終結婚姻。」
前兩天,兩人調解離婚,楊先生長舒一口氣,「心裡最大的一塊石頭總算是落地了」。承辦法官說,以往的離婚案件中,多是由女方控訴被男方家暴,像本案男方被家暴的情形,還是比較少見的。
懷疑老公找小三,妻子施暴長達3年
楊先生與妻子趙女士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處不到半年後,兩人就結婚了。按照楊先生的說法,「沒想到噩夢就此開始了」。
「婚後她像變了個人似的。」楊先生說,妻子一改之前的溫柔體貼,動輒發脾氣,家裡的電視、冰箱等電器都不知道砸壞了幾台,最過分的是還對他大打出手。「我是男人,總不好對女人動手的,只好忍了。」
一年後,趙女士變本加厲。楊先生提過離婚,可妻子揚言要在他熟睡時用亂刀捅死他。「這日子沒法過了,可我也害怕,只能跟她分房睡。即便這樣,我卧室的門也被她砸壞了很多次。」楊先生說,礙於面子,實在不好意思跟外人說一個大男人被家暴,就這么忍了3年。
至於家暴的原因,趙女士說得理直氣壯。「還不是因為他找小三,回家之後不願意與我親近,我氣不過才砸東西打人的。」
「沒有的事襖!」楊先生叫屈,可兩人根本沒法溝通。今年7月份,他越想越憋屈,「總不能一輩子都這么過了,只要她肯離,我凈身出戶都行!」
他撂下話,狠狠心到法院起訴離婚。
當著法官的面,男人掀衣露傷痕
可家暴的案件往往有取證難的通病,因為兩人是第一次提出離婚,法官本也想抱著勸和的心態做調解工作。
這時,楊先生突然當眾掀起了衣服,說要給法官看看趙女士的惡行。法官一看,楊先生的後背傷痕累累,有的已經很淡了,有的還帶著暗紅的顏色。撩起衣袖,手臂上也有很多傷痕。
「你也不是沒還過手啊,我身上也有傷的。」趙女士反駁。也許確實是過累了這樣打鬧的日子,她也表示願意離婚,不過要求楊先生作出補償。
見妻子鬆口了,楊先生說願意付出一切代價,「只要她肯離就行」。
調解後,兩人的財產是這樣分配的: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與車子均歸趙女士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另外楊先生再貼補趙女士5萬元。
看到妻子在「同意離婚」的調解協議上簽字之後,楊先生長舒了一口氣,說了句「自由了,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❼ 臉部疤痕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臉部疤痕直接可以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標准》十級評定規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2、 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評定標准: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鑒定標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
《醫療事故傷殘評定》
【具體規定】本標准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傷殘等級為十級。
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腦葉缺失後輕度智力障礙;
2、發聲或言語不暢;
3、雙眼結構損傷,較好眼閃光視覺誘發電位(VEP)>120ms(毫秒),矯正視力<0.6,視野半徑<50°。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傷殘鑒定標准
❽ 面部傷情鑒定為何要三月之後做
如果是故意傷害案件,且創口在臉上,一般要等3個月。臉部的創口(不是淺劃傷或者劃痕),長度在單個在3.5厘米,或者多個創口累計超過5厘米,就構成輕傷。但是如果你是疤痕體質,容易在臉上留下瘢痕,跟蟲子似的在臉上,造成毀容的話就能構成重傷。所以法醫一般建議你等3個月。如果你想按現在的情況出具法醫鑒定,可以給法醫簽字,以後不補證、不復查,法醫可以給你當場出具。但是如果以後真是毀容了,辦案單位拿著你的法醫鑒定給你把事情了了,你以後即使做出鑒定來,也沒什麼用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