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陸居民從香港帶燕窩回大陸,最多能帶多少啊
你把它包裝好,分散放,一個包放點,,一個人別帶太多,1兩(港澳地區的一兩)燕窩體積也夠大了,所以最多幾兩,而且要分開裝,不要讓海關認為你是走私。
⑵ 在馬來西亞可以帶多少公斤燕窩回中國
燕窩不可以帶回中國。
2012年3月,中國農業部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肆余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其中燕窩就在禁止攜帶的名列之中。
(2)燕窩可以帶多少入關擴展閱讀:
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
1、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犬、貓是限於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的犬、貓等寵物,每人僅限一隻。
2、動物源性飼料(含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一飼料)、動物源性中葯材、動物源性肥料。
3、動物源性奶及奶製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乳酪等奶類產品。
4、菌種、毒種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悄雹友器官組織、血液及其製品等生物材料。
⑶ 燕窩可以托運嗎,大概多少克。
可以托運。旅客可隨身攜帶液體的單瓶體積容量不得超過100mL,超過的要托運。
燕窩主要含有水溶性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鈣、磷、鐵、鈉、鉀等微量元素。及對促進人體活力起重要作用的氨基酸(賴氨酸、胱氨酸和精氨酸)。
燕窩含有獨特的蛋白質成分和大量生物活性分子;含有賴氨酸、胱氨酸和精氨酸,燕窩含促進細胞分裂的激素和表皮生長因子。
(3)燕窩可以帶多少入關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烹調燕窩的方法,最好是文火隔水燉。首先用清水將燕窩浸泡1-2小時,期間要清理燕毛等雜物,之後把水倒掉,然後用清水再浸泡1-2小時,浸泡的水量要控制,一般到燕窩表面過一點已經足夠。最後,連浸泡之水一起用文火隔水燉,保留燕窩的原汁原味以及營養。
急用燕窩的時候,也可以用溫水進行浸洗,可以在30-40分鍾內取用,不過這個速成的方法並不適合血燕。
清燉的時間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取決於燕窩本身的品質,要看燕窩的厚薄、干濕度而定,一般是6-8小時即可,如果是血燕的話,則要花上雙倍的時間,取決於人的體質,為了方便吸收,體質較弱者,例如老人、病人,燉燕窩的時間要多於常規1小時,即7-9小時。
2、注意食用時間:燕窩最好在早晚空腹食用吸收效果最佳,早上5點至7點是孕婦食用燕窩的最佳時機,營養可以較為全面的吸收。晚上臨睡前空腹食用燕窩加牛奶,既有利於營養的吸收,又可幫助睡眠,且有美容滋養的效果。
3、要根據體質吃燕窩:燕窩的確對有胎熱的孕婦有幫助。但每個孕婦的體質不同,體質較寒的孕婦吃燕窩就不合適了。
⑷ 印尼可以帶多少燕窩回中國
沒有,只要是干燕窩(規定是干燕窩,不是燕窩飲料),見到都會沒收。你可以裝在手提的行李里,出關過皮帶機,一般不過手提行李(不能太大) 燕窩目前不可以私帶或正常管道郵寄快遞!燕窩屬於限製品。不論航空或陸路,不允許帶燕窩入關。即使是已經和中國簽署協議能夠進口的馬來西亞燕窩,旅客自己也不能通過海關帶返國門。目前入境中國不可以帶干品燕窩。但是,罐裝燕窩是允許的。
⑸ 2022年香港入境大陸帶燕窩多少
你好,你是問2022年香港入境大陸帶燕窩敏嘩可以嗎?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2022年香港入境大陸帶燕窩洞拿含不可以。入境是指由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進入中國內地,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中國內地,由台灣地區進入中國大陸。2022年香港買的燕窩無法帶納笑回大陸,因為燕窩是禁止入境大陸物品。所以2022年香港入境大陸帶燕窩不可以。
⑹ 請問從馬來西亞帶燕窩去中國有規定帶多少份量呢!想多帶點要怎樣計算!謝謝!
大家都說每個人可帶1kg,我認為可以多帶,只要你包裝好,不要壓碎了。還要看你回國到哪裡的海關。如果是北京上海,只管昂首挺胸走出去,不會有人查的。不過燕窩太輕了,恐怕你也沒法帶得太多。
⑺ 干燕窩每個人可以帶多少g回國
不管數量多或者少,干燕窩都是不允許攜帶入境我國的,只有罐頭裝燕窩可以攜帶入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中第一項規定:
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一)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二)(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水生動物產品。
(三)動物源性奶及奶製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乳酪等奶類產品。
(四)蛋及其製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五)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
(六)油脂類,皮張、毛類,蹄、骨、角類及其製品。
(七)動物源性飼料(含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一飼料)、動物源性中葯材、動物源性肥料。
(7)燕窩可以帶多少入關擴展閱讀
攜帶國家禁止入境物品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是走私行為:
(一)未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運輸、攜帶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二)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三)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
(四)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准進口的保稅貨物、其他海關監管貨物或者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的;
(五)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定減稅或者免稅進口用於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或者將特定減免稅進口用於特定地區的貨物擅自運往境內其他地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
有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沒收走私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走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應繳稅款3倍以下的罰款;
(三)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偷逃關稅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
(四)專門用於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應當沒收;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特製設備,應當沒收或者責令拆毀。
走私貨物、物品無法沒收時,應當追繳走私貨物、物品的等值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