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順豐保價的快件理賠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順豐理賠標准,保價類型不一樣,金額賠付也不一樣。
不足值保價和等值保價的情形下,保價的托寄物全部損壞/丟失時,公司以保價金額為限,按托寄物的實際損失金額賠償。保價的托寄物部分損失/丟失的,順豐按照損失的比例折算賠償。超值保價的情況下,順豐對於超支部分不進行賠償。
(1)保價2萬燕窩賠多少擴展閱讀:
快遞保價服務已經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熟知並接受。但是,仍然出現了許多快遞理賠糾紛。
有的客戶為了省保價費,聲明價值時可能會報一個較低的金額。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則是相反,有的客戶對有紀念意義的物品,又可能會報很高的金額。所以,總結來說,常見的保價分為以下三種:
1、等值保價,即保價金額與物品的實際價值相符,例如物品價值2萬元,保價2萬元;
2、不足值保價,即保價金額小於物品的實際價值,例如物品價值2萬元,保價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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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花了2萬元保價費保快遞「平安」無奈快遞損壞後就只獲賠250元
目前,不少快遞公司紛紛推出「保價」服務,這有點類似於給自己寄出的物品上了一個「保險」,但是它本身卻並不是保險。
有媒體報道,北京某市民為寄出的物品選擇了2萬的保價,但只能獲得250元的賠償,快遞保價服務一時引發熱議。
北京的鍾先生通過快遞郵寄一台價值98萬的醫療設備,選擇2萬元的保價,保價費為100元,比快遞費本身還貴。快遞運輸過程中損壞,卻只能獲得250元的賠償。
無獨有偶,南京的姜女士通過順豐快遞從內蒙古將貨物郵寄到南京,貨物價值62萬余元,選擇2萬多的保價,貨物損壞後第一時間聯系順豐客服,客服要求提供物品總價格的發票,以及需要維修的價格。維修價格為12050元,順豐回復只賠償389元,姜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保價」賠付究竟怎麼算?
記者走訪多家快遞公司,發現保價賠付演算法大致一樣。按照一般的保價規則,用維修價格占物品總價的比例,乘以保價價格。以姜女士為例,維修價12050元除以商品價格622000元,乘以保價20100元,得出來正是389元。而如果物品丟失,則最高賠付保價價格。
某商家透露:「你保的多,價錢也不一樣,如果有什麼問題,最高就賠2000,無論保不保價都2000。」
中通快遞朱經理也表示,如果商品超過1萬,大部分業務員都不會接單。而不少快遞公司最高保價標准,也僅為1到3萬。
雖然保價是「非強制性」的增值服務,但物品價值2%-3%不等的保價費,卻並不低,甚至市民得到的賠付往往還不足保價費。如果不保價,賠付標准則與快遞費掛鉤,一般最高賠付比例是快遞費的5倍,也有快遞公司定額賠付,標注也在幾百元左右。
對這樣的保價規定,市民頗有吐槽。「我覺得這種行為對廣大消費者來說很不負責任,事先並沒有跟我們講明白理賠的規則,只講一個大概的理賠范圍,到事情發生之後,再玩文字 游戲 。」
在記者發稿之前,順豐快遞方面對姜女士的投訴作出了說明。順豐快遞方面表示,間接損失公司無法承擔,建議姜女士降低訴求;而姜女士則要求賠付維修價12050元,同時姜女士向郵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江蘇省郵政管理局申訴中心 高岳
一般來說保價服務是企業自行制定,並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合同條款,其依據是《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快遞暫行條例》。而對於企業自行制定的條款,郵政管理部門表示無法實現相關約束,只能按照法律進行兩者之間的調節。
快遞行業的服務標准有明確規定,部分損毀是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占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來進行賠償。建議消費者對於貴重物品,應該跟企業事先交代清楚,進行協商和約定。
如果市民選擇保價
真的只能賠償「一部分」嗎?
青海西寧的達哇桑周通過西寧申通快遞了價值30萬的物品,並保價5000元。結果包裹丟失,而終審判決相關物流公司按市場價賠付達哇桑周24萬元。
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劉茂通
從公平的角度來講,快遞交給快遞公司,快遞公司從履行合同的角度,應當保障快遞和財產的安全,這種保障責任和義務是不可免除的。而快遞行業為了規避行業風險,以行業規定或事先制定好的合同條款和消費者簽約,將相關風險轉嫁給了消費者。
除了《郵政法》,還應當考慮到《合同法》的法律約束,建議應當修改相關的法律,並且綜合考慮到《合同法》。因為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作為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必須得到保障。那麼作為相關的行業,它應當從提高快遞行業的安全保障的措施上,去努力下功夫;而不應當從行業保護、行業風險的轉移和規避上,去制定規定。
㈢ 120元假燕窩可以獲賠多少
120元假燕窩可以獲賠360元左右。
消費者在購買到假貨這樣的方式,是商家存在了一欺詐的行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利保護法》里第55條的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的金額,對於增加賠償的金額一般是消費者接受的服務或者是商品價格的3倍,法律上對於增加賠償的賠償金額不足500元,需要按照500元來計算,如果法律有另外的規定的,依據其他的規定執行。
㈣ 保價20萬燕窩寄碎快遞被判全額賠償
通過快遞即送貴重物品時,很多人都會進行保價,比如1000元可以保價20萬元,如果貨物受損,可以獲得賠付最高20萬元。不過四川一女子通過順豐向北京郵寄了10斤燕窩,保價20萬元,結果抵達時燕窩破損。該女子起訴順豐獲得法院支持,判令順豐賠償20萬,但順豐方面不予認同。
經一審法院審理,楊女士的訴求得到支持。但順豐速運不服,向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11月14日下午3時,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被上訴雙方就涉案燕窩是否滅失、包裝運輸責任如何劃分以及賠償問題適用法律三個爭議焦點發表各自觀點。最終結局法院將擇日宣判。
㈤ 請教一下大家。我發了一個快遞,寄的順豐。裡面的物品是燕窩。我買了保價2000元,保險費是6元
如果快遞外包裝沒問題的話很難得到賠償,順豐也要裝卸,不可能輕拿輕放,如果內物不適合運輸的話應該做防震包裝
㈥ 順豐保價怎麼算的,要保價兩萬的話要付多少費用
順豐保價是根據聲明價值來計算的,保價20000元需要100元的報價費,順豐報價費聲明價值1000元以上的,其保費計算方法為聲明價值*標准服務費率(5‰),四捨五入取整。如果是重貨包裹保費=聲明價值*標准服務費率(6‰),四捨五入取整,最低收費2元人民幣。
中國內地至港澳台地區保費=聲明價值*標准服務費率(5‰),四捨五入取整,最低收費8元人民幣。
(6)保價2萬燕窩賠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㈦ 順豐2萬保價費如何算
據2019順豐保價收費標准要求,在中國大陸范圍內互相郵寄,其聲明價值500元及以下的,將按照1元人民幣/票;聲明價值501元-1000元的,按照2元人民幣/票;聲明價值在千元以上的,保費=聲明價值*標准服務費率5‰,取整。此保價快遞物品適用於價值2萬元以下(含2萬元)。㈧ 快件保價2萬損壞只賠250元 順豐賠付還振振有詞
原標題:保價2萬 快件損壞為何只賠250元? 各快遞公司服務協議不同 專家:賠償條款明顯減輕自身責任 排除消費者權利
價值98萬元的商品,買了快遞貨值2萬元的保價服務,收到貨品後發現商品損壞,維修需要花1萬多元,快遞公司表示只能賠250元。
而北京青年報記者探訪發現,默認消費者同意其條款、快遞公司客服無法說清具體賠償標准、拒絕承攬高價商品等問題幾乎是快遞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
現象
快件損失不按保費賠並非個例
多家公司不承攬高價品
北京的鍾先生通過順豐郵寄了一台價值98萬元的醫療設備到南寧。他特意選擇了2萬元的保價,保價費100元。簽收的時發現包裝破損,外殼變形,如果修復,需要1萬多元。鍾先生本以為2萬元的保價額度完全可以支付維修費用,鍾先生提供了設備的發票以及維修的單據後,順豐方面表示,可以賠,但只能賠250元。
鍾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南京市的姜女士此前通過順豐快遞將價值62.2萬元的貨物從內蒙古郵寄到南京,選擇了20100元的保價,結果發生了意外損壞,維修價格是1.2萬元,而順豐的回復是賠償389元。
江蘇南通的施先生通過順豐保價4000元寄給客戶的電腦主機在快遞途中受損,施先生主張的賠償2200元卻沒有得到支持,順豐只能賠800多元。
記者注意到,快遞公司保價收費標准一般是按照快件的保價額或聲明價值的千分之一到三收取。如保價2萬元的快件,快遞公司收費20元到60元。但是也有執行階梯定價,保價額或聲明價值越高,收取保價費比例越大。如鍾先生快件2萬元的保價額,收取了100元保價費。
隨後,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了順豐客服電話。但其客服代表與當班主管對其「保價賠償」均未做出明確解釋。其當班主管更是稱保價賠償一事由專門人士負責解釋,他們並不清楚。
此外,還有不少用戶表示自己是「被同意」了賠償條款。北青報記者隨機采訪了50餘名頻繁使用快遞郵寄物品的市民,其中包括部分淘寶店主。他們均表示知道「保價」服務,其中超過50%的被訪者表示使用過這一服務。但對於賠償條款,他們卻從沒有了解過,「難道不是全賠嗎?」多數被訪者在聽過上述案例後表示吃驚。
同時,記者咨詢多家快遞公司客服發現,對於快遞保價最終的操作和解釋均在終端網點處,具體需要用戶與網點協商。而當記者撥打中通、申通、韻達等部分快遞網點電話時,當得知被快遞物品是電腦、貴金屬首飾或是藝術品後,快遞人員表示這類商品不能收寄。「您如果一定要寄,我們不能承擔過程中損壞的損失。」中通的一位快遞員表示。
北青報記者從部分快遞網點的負責人處側面了解到,即使貴價商品是保價的,出現問題後能賠償的額度也有限,不能保證一定全賠。對於單票快遞的價值,多家公司也有規定。北青報記者查詢多家快遞公司的條款發現,EMS標准快遞單件物品價值不超過5萬元,快遞包裹單件價值不超過2萬元;圓通、中通的單件快遞價值不超過3萬元;申通的保價快遞實際價值上限為2萬元。
調查
條款中「比例」兩字
使保價賠償額度大幅縮水
雖然花了額外的費用進行保價,但是一旦需要賠償,卻不按保價的額度來。難道這與未保價快件丟失只能賠償N倍運費一樣,都是快遞行業的潛規則嗎?
北青報記者發現,並非所有快遞公司都是如此。北青報記者查詢了順豐、圓通、中通、申通、韻達和EMS等快遞公司的《快遞服務協議》,對於保價快件的賠償方式,各家均有明確的規定。總的來說,大多數公司執行的是「如快件丟失、損壞、短少的,按照實際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快件的保價金額」。少數公司在此基礎上會額外退還保價費。
按照上述快遞公司的條款表述,保價快件出現損壞的,按實際的損失進行賠償。比如,保價1萬元的電腦,運到時屏幕損壞,維修需要2000元,那麼有上述條款的快遞公司將賠付2000元。這比較符合普通大眾對「保價」的理解。
對於條款中多出的「比例」是什麼概念,北青報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咨詢了其客服。但順豐速運的客服表示將有專門負責賠償的工作人員與記者聯系。截至發稿時,北青報記者並沒有接到順豐方面人士的來電。
而此前,順豐速遞專員曾回復媒體稱,「保價」賠付有「足額」和「不足額」兩種規則。「比如在『足額』投保的情況下,假如物品價值10萬元,您保了10萬元,後期損壞維修費用是1萬元,咱們這邊正常情況下1萬元能全額賠付給您。如果這個物品價值10萬元,您保了1萬元,這種屬於『沒有足額投保』,後期維修費用也是1萬元,那就會產生一個賠付比例,這個比例是由您保障的金額除以物品實際價值,再乘以您的實際損失」。
按照順豐的計算公式,賠償額=(保價額/實際價格)×維修費用。以施先生的電腦為例,1萬元的電腦,保價4000元,維修費2200元。施先生可以獲得2200×0.4,也就是800餘元的賠償。而鍾先生98萬元的醫療器械,保價2萬元,也就是比例系數為2%。1萬多元的維修費用乘以這個比例系數,最終得出的額度就是200多元。
分析
按比例賠付是否合理、合法?
出現糾紛《郵政法》並非唯一評判標准
雖然快遞公司的條款是這樣的,但是這樣的賠償是否合理、合法呢?北青報記者查詢了多個法律、法規和現行標准,發現針對「快遞保價」有明確規定的主要有《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和《快遞服務》國家標准。
其中,我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部分損毀按喪失價值比例賠償,從法理上來說是公平的,但現實中往往很難界定損毀的比例。有的物品雖然是部分損壞,但對消費者來說,很可能就不會用了,快遞公司即使按照比例賠付,消費者的權益還是得不到保障。所以最好還是事先雙方有明確的約定,出了問題按照約定履行。
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郵政法》四十七條相關的「保價」內容條款放在第五章損失賠償裡面,而「快遞業務」是在第六章,所以不應當把第五章關於郵政企業的保價規則移花接木延伸到第六章的快遞業務里來。
北青報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青海西寧的達哇桑周通過西寧申通快遞了1公斤的冬蟲夏草,價值30萬,並保價5000元,結果包裹丟失,達哇桑周向西寧申通追索30萬貨款。案件經過了三次審理,終審判決,西寧申通按市場價賠付達哇桑周24萬。此案的判決依據就是《郵政法》和《合同法》,可見在出現糾紛時,《郵政法》並非唯一評判標准。(記者 張鑫 統籌 余美英)
新聞內存
專家:默認勾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北青報記者發現,近八成的被訪者表示,不知道從什麼渠道看快遞公司的條款。「現在都是網上下單,原來手寫單倒是看到過快遞條款,現在不知道在哪兒看了。」一家經營淘寶網店的店主表示,目前使用電子單,上面並沒有印著條款。
快遞公司真的沒有公布條款嗎?北青報記者用手機微信登錄多家快遞公司的「寄件」業務頁面,發現《快遞服務條款》就在該頁面的地址填寫目錄下,部分還用了其他顏色的字體來表示「醒目」。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當前沒有其他法律法規對快遞保價賠償作出明確規定,各快遞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賠償標准,並以單方制定格式條款的方式印製在快遞單上。但快遞企業在快遞單上列舉的條款內容,明顯減輕了自身的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權利,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其內容不具法律效力。此外,默認勾選肯定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㈨ 順豐理賠標準是什麼快件徹底延誤是什麼意思
順豐理賠標准只有進行了等值保價才能獲得等價值賠付。超值保價雖然也可以,但和等值保價的賠付標準是一樣的,而不足額保價則只能獲得部分賠償。
按照順豐出台的相關條款,用戶只有辦理了等值保價,在郵寄物品過程中出現各種損失才能獲得等價值賠償。否則將自動視物品的價值不超過1000元,賠付的金額也會以7倍快遞費用作為上限。
因此,用戶想要避免各種問題導致的經濟損失,最重要的就是要辦理等值保價服務,這也是保障自身利益的重要基礎,尤其是郵寄貴重物品的用戶,一定要辦理保價,否則有可能因此面臨嚴重的經濟損失。
(9)保價2萬燕窩賠多少擴展閱讀:
《快遞服務行業標准》中規定,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得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不得超過72小時;同城快遞延誤時限為3日,國內異地快遞為7日,國際快件為10日。
當快件出現延誤時,消費者可以視為快件丟失,要求賠償,信件丟失按服務費2倍賠償,包裹原則上按照保價實價賠償,沒有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具體服務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
㈩ 顧客保價20萬寄燕窩受損怎麼解決了
顧客保價20萬寄燕窩受損 二審判快遞公司賠償15萬
2017年4月12日,自貢的吳女士在自貢某快遞公司處郵寄10公斤燕窩到北京,由於燕窩本身價格較高,吳女士特地進行了報價,支付1000元的保價費,保價20萬元。在加上運費和包裝費391元,吳女士共支付1391元。
第二天,快遞抵達北京,然而,在收貨時,收貨人卻發現,燕窩已經受損了。現場快遞公司員工和收貨人共同拍照和錄像進行了確認。隨後,快遞公司擅自將毀損的燕窩運回成都,沒想到,卻造成了二次毀損。
事發後,吳女士多次與快遞公司就燕窩賠償事宜協商,雙方未就賠償達成一致。5月10日,吳女士向自貢市消委會進行了投訴,請求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消委會根據吳女士提供的投訴材料、保價單及快遞合同等相關證據依法展開調查,認為吳女士已與經營者達成了保價協議,快遞公司應按約定的保價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經過多次調解,快遞公司以消費者未提供燕窩價值證明等為由只同意賠5萬元,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消委會終止調解後,積極支持消費者訴訟。
經法院一審判決,快遞公司賠償消費者貨物損失20萬元,並退還運費及包裝費391元。快遞公司上訴後,經二審法院調解,由經營者賠償消費者15萬元,並退還391元運費和包裝費。
據省消委秘書長肖向榮介紹,是一起因快遞服務引發的消費爭議,雙方爭議的焦點是關於涉案燕窩的損失金額認定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消費者主張理應得到支持。「快遞服務中因格式合同條款、快遞時限、服務質量等引的消費爭議時有發生,應不斷加強快遞行業的規范,提升服務質量,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肖向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