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辛巴公司已賠4000多萬!相關案件已經都完結了嗎
辛巴公司已賠4000多萬!辛巴切實履行了賠付消費者的義務,這是不爭的事實!辛巴先行墊付了四千多萬,但這筆錢他不會承擔,辛巴已經起訴了假燕窩的生產企業,從相關消息看,這起案件已經判決,辛巴申請了強制執行相關款項,但假燕窩企業的負責人謝某無財產執行,如今已經被限制高消費!
從公開的審理資料看,辛巴訴謝某公司提供虛假資料,讓他成為了假燕窩的“替罪羊”,深陷輿論漩渦,並且嚴重影響了他的口碑和賬號!辛巴起訴假燕窩生產廠家勝訴,也說明了辛巴雖然有責任,但假燕窩生產廠家的責任更大,他們一招“移花接木”算是斷送了辛巴!
辛巴從性格上看是個非常直接的人,也是一個愛較真的人,也許時至今日,他都不覺得自己錯了,而是自己被假燕窩生產廠家給騙了!但辛巴應該明白,他被相關部門罰款九十萬並且停止運營賬號三個月,已經足以證明他應該擔責!三個月已過去,辛巴復播,本該從頭再來,東山再起,只可惜辛巴的性子太直太剛,他公開爆料一眾明星和主持人帶貨假燕窩,連某音平台都拉下水,導致他的賬號徹底被封禁!
辛巴公司已賠4000多萬!因假燕窩一事,辛巴兩次栽倒,對此你怎麼看?
❷ 大反轉!「燕窩事件」終裁辛巴勝訴,受廠家誤導,獲賠3000多萬元
「辛巴售賣假燕窩」一事此前在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卻在事發後7個月迎來了反轉!
7月17日晚,據新聞媒體報道,「燕窩事件」的終裁判決出爐,辛巴勝訴!
據悉, 廣州仲裁委員會就沭陽和翊信息有限公司(辛選集團旗下公司)訴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涉案燕窩的品牌方)一案做出終局裁決: 確認融昱公司故意誤導辛選作出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裁決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賠償款、賠償損失。
判決書還原的案件事實是這樣的:燕窩的品牌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隱瞞了案涉產品的成分比例,對辛巴方進行了誤導,因此後續的銷售行為都是基於燕窩品牌方的誤導,才作出了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因此,法院判決: 燕窩品牌方要承擔30355459元的賠償款;另外,此舉還對辛選公司主播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根據辛選公司的申請,裁決品牌方象徵性賠償辛選公司1元。
也就是說,雖說這兩樣賠款都需向辛選公司支付,但 3000多萬其實是給了消費者的,而1元才是辛選的應得賠償款。
另外,這也意味著,「辛巴燕窩事件」在時隔7個月後發生實質性的「反轉」,有法院判決為憑,此前飽受大家吐槽的「辛巴制假售假」,原來責任主要在於品牌方,應是「廠家制假售假」。
對此,有網友認為:「真相終於水落石出」,紛紛力挺辛巴,表示自己相信他,並稱其在「燕窩事件」後的處理方式很得當。
也有網友依舊不買賬,直指他此舉是在「洗白」,既然代理售賣了該產品,就應該對產品負責。
簡單回顧一下事情的經過:
去年 9月17日和10月25日,辛選旗下主播「時大漂亮」在直播間推廣由融昱公司提供的燕窩產品,根據品牌方提供的賣點卡,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
11月4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上曬出一段視頻,並稱在辛巴團隊直播間里買到的燕窩裡面全是糖水,隨後得到了不少消費者的附和。
還有人將產品送檢,根據檢驗報告顯示,裡面的燕窩含量僅有6%。
一開始,時大漂亮還在直播間放狠話,表示是有人故意黑他。
後來面對越來越多的「實錘」,辛巴只能老老實實道歉, 稱「確實存在誇大宣傳,但品牌方迴避不見面、溝通不積極」,遂決定「先行賠付」,召回直播間賣出的全部燕窩並承諾退一賠三。
同時,他還貼出了辛選與融昱公司的合同,合同顯示:「乙方(燕窩品牌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說明、介紹、圖片等信息資料不存在虛假,否則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不難看出,其實在當時,辛巴就有意指出,燕窩廠商才是責任方,但群情激憤的網友們並未過多關注這份合同,而將矛頭直指辛巴和辛選公司。
如今,既然法院都判決辛巴勝訴,想來這件事也不必再多議論。
不過話說回來,作為一個千萬級別的大主播,辛巴以後在挑選貨品上面,還是要更上心啊!
#「燕窩事件」終裁辛巴勝訴# 、#辛巴# 、#反轉#
作者:大杯冷萃
責編:饒舌歌手阿癟
本文由蓋飯 娛樂 原創,歡迎關注,帶你一起長知識!
❸ 王海再曝辛巴所售假貨清單,賠6000多萬就想了事。對此你怎麼看
辛巴的假燕窩事件已嚴重影響辛巴的圖像。許多人也在等待辛巴的回復。 辛巴小組還做出了道歉和賠償決定,辛巴為響應燕窩事件,該小組預計將支付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我認為,這是他們的團隊應該做的。誰讓他們出售假冒產品?這種欺騙消費者真是可恥。補償已經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承擔更大的責任是一件好事。
6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賠償可以看作是對此事件的解決方案。由於事件已發生,因此應解決。 辛巴必須支付賠償金被視為對消費者的責任。盡管聲譽被抹黑,但這次的教訓應該使辛巴團隊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更加嚴格。
對此,您持什麼看法呢。請發表您的個人意見。
❹ 辛巴帶貨假燕窩被立案調查,或面臨15年有期徒刑,你會同情他嗎
同情?我唾棄還來不及呢,一個騙子打著「農民的兒子」的旗號,在鏡頭面前賣力的表演,用虛偽的嘴臉稱粉絲為「家人們」,乾的事卻都是坑消費者的缺德事,事到如今,仍有一些人被他蒙在鼓裡,固執的認為自己是搶到了福利。
最後:怪不得演藝圈的里小鮮肉和流量明星里沒有啥演技,原來真正的演員都跑到了直播帶貨圈了,現實啊,總是如此魔幻。
❺ 辛巴「糖水燕窩」案開庭:控辯雙方願調解
辛巴「糖水燕窩」案開庭:控辯雙方願調解
辛巴「糖水燕窩」案開庭:控辯雙方願調解,「假燕窩事件」最早於2020年11月發酵——有消費者質疑辛巴團隊在直播間推銷的燕窩為「假貨」,此後爭議迅速升溫。辛巴「糖水燕窩」案開庭:控辯雙方願調解。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河南消協)就「燕窩事件」起訴辛有志(快手主播辛巴)及多家相關公司一案已經於 5 月 9 日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河南消協訴求為永久封禁辛巴直播間賬號並退賠 7921 萬余元。
事件起源於 2020 年 10 月主播「時大漂亮」在其直播間銷售的燕窩被質疑是「糖水」,在網路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該主播為辛巴旗下主播,當時辛巴與該主播曾出面回應質疑,表示銷售產品均為合格正品。
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的檢測報告「實錘」辛巴團隊所售燕窩並不符合燕窩的重要指標之一。辛巴與團隊 2020 年 11 月發佈道歉信並提出進行賠償。
隨後廣州市市監局和快手紛紛加入調查,處理結果是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90 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涉案商品銷售主體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200 萬元的行政處罰。
快手平台下架該品牌燕窩產品,辛巴與時大漂亮直播間均封禁 60 天對和翊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旗下 27 名電商主播封停 15 天,要求該公司組織旗下電商主播進行相關培訓與學習。
河南消協在今年 1 月份表示,經調查,辛巴公開承認的銷售金額約為 1549.5760 萬元,但實際調查後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 1992.8539 萬元(僅 2020 年 9 月 17 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 2124 筆、交易總金額 60.1410 萬元。河南消協決定向辛巴及多家相關公司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1 月 14 日辛選集團在微博發布關於燕窩事件相關情況的說明,說明顯示辛選在 2020 年 11 月 27 日提出了「先行賠付方案」,召回產品並承諾退一賠三。在截止說明發布前,已經賠付 410 萬余元,能聯繫到並符合退賠條件的消費者均已賠付。
5 月 9 日,在庭審過程中,原告河南消協認為此次事件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符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定條件,其代理律師陳海峰也引用了河南消協 1 月份對外公布的銷售數據。
被告律師認為本案屬於消費者眾多的但特定的情形,不符合公益訴訟的形式要件。
同時天貓代理律師表示,原告律師使用的相關數據與辛巴方實際銷售訂單不匹配。
河南消協在起訴書中還提到,辛巴作為快手平台主播,擁有大量粉絲和影響力,同時是涉案公司中的廣州和翊實際控制人,事實上參與了本次銷售,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辛巴代理律師表示本案是廣州融昱公司欺詐消費者,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其自身無欺詐消費者的故意,不應與廣州融昱公司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此外已經對消費者按照「退一賠三」的標准進行先行賠付,河南消協提出的 7971.4156 萬元賠償缺乏法律依據。
針對是否應該封禁辛巴直播間賬號,辛巴的代理律師認為永久封禁直播間賬號並非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是平台經營者維護平台秩序可能採取的一種管理措施。在平台經營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司法不應當干涉其經營自由。
5 月 9 日庭審之後,有消息稱各方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由於案件本身較為復雜,且辛巴及其公司此前已經進行過賠付,所以案件具體何時結束仍然是一個未知數。
雖距網紅辛巴「糖水燕窩」風波發生已1年多,但該事件帶來的影響還遠未結束。
5月9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下簡稱「河南省消協」)對涉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多家相關公司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簡稱「鄭州市中院」)開庭審理。
5月9日,河南省消協訴辛巴燕窩案在鄭州市中院開庭。
回溯可知,「假燕窩事件」最早於2020年11月發酵——有消費者質疑辛巴團隊在直播間推銷的燕窩為「假貨」,此後爭議迅速升溫。當年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因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商品標簽存在瑕疵等,兩家涉事公司被罰290萬。
針對上述事件,河南省消協於2021年8月提起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包括退賠、永封辛巴快手賬號等。
9日下午,#河南消協起訴辛巴引爭議#一度沖上微博熱搜。
上證報記者了解到,本案中,河南消協將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糖水燕窩」實際銷售者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生產者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均列為被告。
據悉,該案爭議主要圍繞兩個焦點:
一是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擔退賠近8000萬元的責任?
二是永久封禁賬號是否超出訴訟范疇?
焦點1
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擔退賠近8000萬元的責任?
針對「假燕窩」事件,辛巴曾在2020年11月發佈道歉信回應稱,確實存在誇大宣傳的情況,產品實為一款燕窩風味飲品。他願意就此「退一賠三」賠付消費者。按照其披露,該產品涉及訂單共57820單,成交價1549萬余元,預計共需賠付6198萬余元。
但該案原告代理律師陳海峰公開表示,經實際調查後得到的數據顯示,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1992.8539萬元(即2020年9月17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筆、交易總金額60.141萬元。
不過,對於陳海峰提及的數額,天貓的代理律師表示,原告律師使用旗艦店銷售總金額的相關數據,是應檢察院調證需求給出的,但涉及消費者范圍與辛巴方實際銷售訂單並不匹配。後續如果法院想了解相關數據,天貓方面願意依法配合協助取證。
此次提起公益訴訟,河南省消協的訴求為:廣州融昱公司、廣州和翊公司、生產商大洲新燕及直播平台快手,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退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銷售總價款1992.8539萬元,並處以銷售總價款3倍的懲罰性賠款共計人民幣5978.5617萬元,退賠金額總計人民幣7971.4156萬元。
同時,河南省消協在起訴書中表示,辛有志作為快手平台的.頭部主播,擁有大量粉絲和巨大影響力,也是廣州和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事實上也參與了本案直播帶貨銷售,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退賠責任。
對此,被告辛巴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本案是廣州融昱公司欺詐消費者,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其自身無欺詐消費者的故意,不應與廣州融昱公司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
另外,其表示,通過「時大漂亮」直播間鏈接購買茗摯燕窩產品的消費者已經由廣州和翊公司按照「退一賠三」的標准進行了先行賠付,合計已向消費者退賠約4151萬元,河南省消協主張7971.4156萬元的退賠金額,缺乏法律依據。
焦點2
永久封禁賬號是否超出訴訟范疇?
除了請求判令近8000萬元的退賠金額之外,河南省消協也訴請法院判令快手永久封停辛有志以及廣州和翊公司開設的直播間賬號。
據悉,針對辛巴燕窩事件,快手曾在2020年12月23日發布官方處罰結果:辛巴個人賬號被封停60天。
針對永久封禁直播間賬號的訴求,廣州和翊公司表示,河南省消協的訴求並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辛巴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並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是平台經營者為維護平台秩序所可能採取的一種管理措施。在平台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司法不應當干涉其經營自由。
上證報記者了解到,該案件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國內規范直播帶貨行為、治理電商直播新業態、嘗試解決「網紅直播帶貨銷售模式」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
在9日一審庭審的最後,控辯雙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後續案件進展記者也將持續關注。
5月9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就「辛巴(辛有志)燕窩事件」發起的消費公益民事訴訟在鄭州中院開庭審理。因疫情影響,該案於當天上午9時在線公開審理。
記者注意到,在網路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在法庭宣讀了起訴書和答辯狀,並對各自提交的證據表達了質證意見。在庭審尾聲,各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
據了解,該案件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國內規范直播帶貨行為,治理電商直播新業態,嘗試解決「網紅直播帶貨銷售模式」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
賬號被封90天後重啟
河南消協希望「永久封停」賬號
「辛巴直播間燕窩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2020年。
2020年11月5日,某短視頻平台上一網友質疑辛巴團隊所售燕窩「像糖水一樣,沒什麼固體」。
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檢測報告,稱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產品中蛋白質和氨基酸的含量為0,且作為真燕窩重要指標之一的唾液酸只含0.014%。
11月27日,辛巴發佈道歉信回應,表示確實存在誇大宣傳,產品實為一款燕窩風味飲品,願意退一賠三賠付消費者。
12月23日晚間,快手電筒商發布辛巴燕窩事件的官方處罰結果,辛巴個人賬號被封停60天。同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河南消協消息,2020年12月底,河南消協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辛有志(辛巴)的某平台直播間購買的茗摯牌「小金碗碗裝冰糖即食燕窩」系風味飲料,並非即食燕窩,涉嫌欺詐消費者。
此後經調查,辛巴公開承認的銷售金額約為1549.5760萬元,但實際調查後得到的數據為,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1992.8539萬元(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筆、交易總金額60.1410萬元。
2021年2月26日,河南消協舉行媒體通報會時表示,希望平台直播平台對辛巴團隊的處罰不是封停60天賬號,應是永久封停。
2021年3月27日,辛巴賬號重啟直播。
訴訟索賠近8千萬元
辛選方面稱將「負責到底」
進入2022年,「辛巴直播間燕窩事件」又有了新進展。
2022年1月14日,河南消協針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舉行訴訟情況新聞通報會。
據了解,河南消協所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訴求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退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銷售總價款人民幣1992.8539萬元,並處以銷售總價款3倍的懲罰性賠款共計人民幣5978.5617萬元,退賠金額總計人民幣7971.4156萬元。
另據大河報,河南消協於2021年7月30日已完成該案的約談企業,調查取證,座談研討,專家論證、評審,上報審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河南消協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線上提交立案材料。同年12月1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
2022年1月14日下午,辛巴創辦的辛選集團官博發文,再次就「燕窩事件」向消費者致歉,並稱:「經核查: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向與此事件有關的消費者賠付人民幣共計4143.9216萬元。
公司到目前能夠聯繫到的、且符合退賠條件的消費者,均已獲得賠付。」辛選集團在聲明中還表示,「只要用戶符合退賠條件,我們仍將繼續兌現承諾、負責到底,且不設時限,直到全部賠付完畢為止。」
4月24日,鄭州中院發布的河南消協訴「辛巴燕窩事件」開庭公告顯示,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糖水燕窩」的實際銷售者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生產者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為本案的六被告。
據了解,河南消協的這次公益訴訟工作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鼎力支持,這是雙方聯合制定公益訴訟協作工作機制後,相互合作、配合的第一例公益訴訟案件。
庭審中多個話題引爭議
各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
記者了解到,在起訴過程中,河南消協和辛巴方面都有網友支持,其中,索賠近八千萬元是否合理、永久封禁賬號是否超出訴訟范疇等問題成為大家最關注的爭議話題。
據澎湃新聞報道,在5月9日的網路庭審中,是否存在「不特定消費者群體」成焦點,河南消協被指未履職。河南消協在起訴書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符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定條件。
辛巴的代理律師在答辯中表示,他們曾多次與河南消協溝通,希望河南消協提供那些通過「時大漂亮」直播間鏈接購買「茗摯燕窩」產品的且未能獲得先行退賠的消費者名單,特別是河南省的消費者名單,以便先行退賠。但截至開庭當天,河南消協都未能提供相關名單。
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在於永久封禁賬號問題。在庭審中,多名被告的代理律師認為,快手公司已因涉案商品一事對辛巴採取過暫停直播、封號60天等措施,追加「永久封停」缺乏法律依據。
辛巴方面代理律師認為,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並非為法律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是平台經營者為維護平台秩序所可能採取的一種管理措施。在平台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司法不應當再干涉其經營自由。
而針對河南消協起訴書中關於「退一賠三」高達7971.4156萬元的請求,辛有志和廣州和翊公司在答辯書中表示,河南消協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懇請法院依法客觀公正查明案件事實,駁回河南消協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
在庭審尾聲,各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
❻ 辛巴「假燕窩」事件處理結果:罰款90萬,停封60天,這樣懲罰重嗎
真心不重,90萬在我們眼裡是巨款,可是對辛巴來說,就是小錢,他們一個晚上的直播收入,比這個數多得多了。
一、辛巴假燕窩事件有結果,罰款90萬停封60天。辛巴事件鬧得紛紛揚揚,辛巴從拒不認到承認自己售賣的東西是假貨,到進行一賠三,可謂是把自己臉打個稀吧碎。還有這件事的爆料者無辜被網暴,這點也要算在辛巴頭上,官方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一點都不無辜,給爆料者一個公道,也給辛巴一個深刻的教訓。
因此,各位小夥伴真心沒有必要,他的東西真假難辨,你根本不知道啥時候就踩雷,為了自己的權益,還是少買吧。實在真的想買,你去看看羅永浩,買到假,就當成投資。
❼ 辛巴公司被罰90萬!官方公布"帶貨假燕窩"處理情況,直播風氣會變好嗎
之前根據新聞媒體報道,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辛巴直播團隊帶貨的燕窩造假的事件的處理調查結果進行了公示。辛巴團隊公司最終被處以90萬元的罰款,從表面上來看,辛巴團隊承擔了較重的經濟處罰,但是從另一層面來看,90萬元的罰款,基本上可以讓辛巴團隊擺脫刑事責任。對於這種處理結果,相信有很多人都表示疑惑,並且不是很贊同。在這一處理結果下,我認為直播的風氣可能會有一定的好轉,但依舊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此次事件的處理結果,僅僅是處於經濟罰款,而並沒有對其追究刑事責任這次事件的處理結果,僅僅是對辛巴團隊進行了90萬元的經濟處罰,而沒有對其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這樣的處罰其實對辛巴團隊來說無關痛癢。因此,這對於其他的直播帶貨主播起不到震懾作用。
❽ 「辛巴帶貨假燕窩」被罰款90萬,這件事給直播行業帶來了哪些警惕
辛巴他在直播間去售賣假的燕窩,結果被罰款了90萬元。這讓很多的人都維持警惕,而且也給直播行業帶來了不少的影響,讓他們在直播間不敢再去售賣假貨了。自從辛巴在直播間售賣假的燕窩之後,他本人的信譽就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在一開始的時候,他還聲稱自己的燕窩不會有假。等到顧客拿到相應產品,指責辛巴的時候,他還聲稱是顧客對自己的構陷。
他直播間去透露顧客的信息,讓那個顧客在此期間遭受了不少的謾罵和指責,讓她沒辦法生活。在這件事情成功的曝光之後,辛巴他的事業受到了極其嚴重的影響。不僅在直播間去賣慘,而且還聲稱自己會進行賠付。他所賠付的錢是非常多的,當時他以300多塊錢的價格去售賣燕窩,這樣虛假的宣傳導致產品出現問題,他本人肯定是要去進行賠付的,而且他虛假宣傳的這種行為要被進行罰款90萬元。
一旦有假之後,對他們的信譽也會產生極大的影響,所以他們在網路上所購買的物品也受到了人們的喜歡。而那些網紅他們就是靠直播帶貨來進行賺錢的,如果在裡面參雜一些假貨的話,那麼就會像辛巴一樣,再也不會被人相信了。
❾ 辛巴假燕窩賣2.4億,只賠6000萬,假一賠三也是騙人的嗎
不是騙人。先糾個錯,辛巴假燕窩事件沒有賣2.4億,而是1500萬,賠這個金額沒有毛病啊。
一、辛巴回應假燕窩事件,承諾退一賠三。辛巴假燕窩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會一個樣,網友吃完一個瓜接著一個,過程比看電視劇還要精彩。從網友爆出要讓辛巴給個解釋為啥燕窩會變成糖水,辛巴直播打假,緊接著職業打假人上場直接給出專業報告,直接打臉辛巴辟謠。
因此,懷疑辛巴這次緊急處理,應該是學習羅永浩。本來早就應該這樣做,偏偏辛巴捨不得錢,一直在硬洗白,最終還是被石錘,臉真的不痛嗎?但是我們需要說的,辛巴這次認錯的態度還是不錯,知道改正,也算是在一定的程度為自己挽回聲譽,留住用戶和粉絲。
三、最後:希望辛巴能記住今天的承諾,以後賣東西是靠質量取勝,而不是價格。
❿ 辛巴承諾賠6200萬,在直播間痛哭,網友:買的燕窩都吃完了
「糖水燕窩」事件沸沸揚揚的鬧了半個多月,鬧到了最後,還是以辛巴的主動道歉收尾。
要知道,事件剛剛爆出的時候,辛巴的態度極其強硬,不僅叫囂著要把那個「造謠」的網友告到傾家盪產,還要與職業打假人王海對簿公堂。
到了最後,台上只留有辛巴自己像個小丑般哭哭啼啼。
沒錯,他又哭了。
不出意外的,捐款1.5億那件事兒又被拿了出來,成為了辛巴的擋箭牌。
更有甚者,將此事解讀為了「人紅是非多」,認為這件事是對辛巴的一次有預謀的詆毀。
很難想像,一次銷售額高達一億多的商業誠信問題,憑著在鏡頭前的幾滴落淚,竟使輿論在這樣短時間內實現了翻轉。
他的眼淚,憑什麼那麼值錢?
先回顧一下整件事的經過。
作為全國最大的電商節日,在「雙十一」電商節期間,各大帶貨主播使出渾身解數,企圖能夠在年末之際將帶貨金額再創新高。
辛巴,也是諸多帶貨主播中的其中一員。
「雙十一」過後,網路上某女網友跳出來爆料,稱從辛巴的徒弟「時大漂亮」在直播時,向粉絲推薦了一款燕窩產品,疑似假貨。
在網路上爆出的圖片來看,所謂的「燕窩」產品中多數都是糖水,粘稠物質並不多。
這則消息,引起了職業打假人王海的注意。
11月19日,經職業打假人王海對該產品的檢測,該產品的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裡碳水化合物為5%,基本個億斷定該產品就是糖水。
辛巴的老婆初瑞雪也跳出來發聲,稱自己家所賣出的燕窩並非是假貨,對於惡意詆毀的網友,將把責任追究到底。
只是在王海的專業檢測報告面前,這一切是那樣的蒼白無力。
就拿辛選官方公告中所強調的「唾液酶」來講,每盒當中的含量,約為0.014克。
就這0.014克的唾液酶,還是後期人工添加的,在這款產品當中,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看清不佔輿論優勢後,辛選官方又開始打起了巧牌。
11月27日,辛巴親手寫下了道歉信,稱該產品的確存在質量問題,但仍未否認這款產品並非燕窩產品,是一款含有燕窩成分的飲品。
這么做的目的,無非是混淆大眾視線,因為只要承認該商品是燕窩產品,那麼在直播當中的行為頂多算誇張營銷,算不上欺詐消費。
繼捐款1.5億後,辛巴這算是又用「公眾資源」為自己買了個好名聲:有責任、有擔當、知錯就改。
可大家忽略的是,像燕窩這種產品,都是有保質期限的,而且作為食用品,買回家自然是要吃的。
從11號的出貨,到19號的實錘,27號才公開道歉。
在這個過程當中,估計消費者家裡連包裝盒都剩不下了,又何談退貨退款?
只是這一切的真相,在辛巴的眼淚面前,似乎都被忽略了。
在《脫口秀大會》上,曾看到過這么個段子。
記得在2009年的春晚上,有個叫《不差錢》的小品,就開始調侃著這種選秀「特色」。
別管有事兒沒事兒,只要站到台上,就得哭哭啼啼兩句,說自己怎麼怎麼不容易,企圖用同情分來潤色自己的表演。
沒想到的是,時隔經年後的今天,這種方式竟被網紅們融會貫通,耍的網友們雲里霧里,瘋狂站隊打call。
用句更直白的話來講,其實他們的措辭,日常的行為,還有直播間裡面的眼淚,其要達成的目的無非只有一個:
那就是立穩他們的人設。
辛巴原名辛有志,從小的生活非常窮苦,母親生下他以後便生了場大病,家裡青黃不接,辛有志本人也經常餓肚子。
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辛有志也是如此,從他10歲那年開始,便開始騎著自行車走街串巷,做點小生意補貼家用。
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辛有志的商業天賦還是很出眾的,在某次機緣巧合下,他租下了一座山,後來引資進行開發,賺到了第一桶金。
再後來,他趕上了互聯網發展的風口,搖身一變,成為了一名電商大佬,同時還不忘初心,經常四處做公益。
今年的武漢疫情,他捐出了1.5個億。
沒人否認這件事存在,同樣也沒人否認這件事的積極性,只是在「家人們」的眼裡,這件事就像是個擋箭牌。
這么講的話,事情的味可就變了。
加上在直播間里這么一哭,委屈巴巴的人設一下就立竿見影。
除了引出一群「家人們」自發為辛巴聲援以外,還讓那些真正的受害者們成為了「眾矢之的」。
說出這些話的時候,他們似乎忘了,辛巴才是最初的那個「知情者」,也是那個最終利益既得者。
在消費的過程中,是辛巴先違反的銷售規則,整場鬧劇,也是因他而起。
到了最後,消費者們卻成了惡語相向的「惡人」,他卻成了鏡頭面前的可憐蟲。
做錯了事,需要道歉,需要賠償,這本應該是理所應當的一件事,可到最後,我們看到的劇情,卻是如此的大跌眼鏡。
值錢的其實並非網紅的眼淚。
或許是我們的同情,太過廉價了。
不知道為何,處在網路時代的我們,變得越來越感性。
或者說,越來越不會用理性去思考問題了。
《烏合之眾》中說過,當人處於一個群體當中時,某種共同的情緒會被無限放大,從而弱化你本體固有的建議和想法。
現在網上所謂的「家人們」,無非都是這么個套路。
通過一種龐大而不實際的感情,去把控群體的思想,潛移默化的讓這種感情占據你的思想,然後為這種感情而戰。
細數一下微博上那些炸裂的話題和輿論,哪個又不是這樣的呢。
情感 越濃烈,理性占據下風,人們才會變得越來越偏執,喜歡用憤怒去否認自己認知范圍內的一切。
就好像前段時間楊笠調侃的那句話一樣:「為什麼他們明明那麼普通,卻可以那麼自信。」
其實自信的來源,無非就在於認知的局限性。
唯有不斷開拓視野,去不斷打破自我認知的上限和下限,才能夠保持獨立思考的特性,不為集體情緒所隨波逐流。
隨著「糖水燕窩」事件的不斷發酵,辛巴本人,也被國內的幾大權威媒體相繼點名。
回顧一下那些被點過名的網紅,到了最後,基本上都沒落得什麼好的下場。
用委屈調動粉絲的憤怒,在網上掀起輿論浪潮,最後變成一場鬧劇。
這或許是他想看到的。
可到最後,還是自食了苦果啊。
作者:江上酒